GDP年报数据作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最终体现,与季报数据相比其核算具有部门及专业基础资料详尽、核算标准细化具体、数据需求使用严格等优势特点及工作要求。为高效做实市县GDP年报工作,济宁市坚持将质量控制贯穿数据生产及使用全过程,通过“四步曲”规范和提升GDP年报工作,力促统计“三个提高”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是坚持源头管控,抓好核算基础数据的采集处理。针对年报核算涵盖产业门类广、涉及指标多、标准要求高,需要大量的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部门及行业数据作为基础支撑的实际,本着夯实核算源头数据的原则,提早将测算方案中所需数据依据进行提取、分解、归类,下发县级作为专业及部门数据采集的参考,既化解了县级专业人员工作压力、增强工作可操作性,又确保了基层数据采集的快速高效。对采集的部门数据,明确要求仅作核算工作之用,非经允许,一律不得对外提供,严格保障部门数据的严肃性。
二是坚持教学相长,抓好核算技能与实践能力提升。综合考虑核算人员调整变动及专业技能渐进提升等多种影响因素,采用市县两级互动学习交流模式,教与学并行,讨论中互相促进,避免核算理论与操作执行实践的脱节,力促核算人员素质全面提升。在强化市级标准及要求的同时,指定一名县级核算人员结合自身GDP年报核算工作实际,牵头负责从数据采集方式方法及技巧、实践操作中的数据使用、核算原则的运用把握、审核重点的全过程的演示、讲解及问题解答。共性及个性问题,公开讨论交流,使县级人员在学习优秀经验与做法的同时,也担当了引导员的角色,互教互学中提高核算人员素质及能力。
三是坚持集中会审,抓好核算原则标准的严格执行。为有效防止核算基础数据使用标准不一、核算方案执行不力、核算数据可比性不强等影响数据质量情形出现,推出“捆绑式”集中会审制度,即在充分考虑人员力量优势整合的基础上,将所有县市区划分4个小组,由一名总负责人组织实施历史数据比对、共同测算审核及修正意见建议反馈等,实现人人动手、人人担责,一线问题一线解决,最大限度保证了GDP数据全过程统计口径与执行标准的统一。
四是坚持效力优先,抓好核算数据的最终使用。由于GDP年报能有效弥补GDP季报产业、行业不细及核算方法单一的不足,细化的小行业及经济数据的社会需求与关注日渐增多,对评判发展的影响权重不断加大。对此,坚持对外提供及使用的相关数据完全取自GDP年报最终核算数据,凡与GDP年报冲突的,一律以GDP年报数据为准,形成以数据的最终严格使用倒逼核算数据生产的科学规范,切实维护统计核算数据的法律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