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统计年报)
(一)为了全面、系统地反映我省妇女儿童的发展状况,为省委和省政府及时了解掌握妇女儿童的基本情况,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建立和完善性别统计制度,加强分性别统计指标数据的收集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山东妇女儿童状况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二)本报表制度是山东省统计报表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山东省统计局对各市统计局和省直各有关部门的综合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应按照统一规定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统计口径、数据来源,按时报送。
(三)本制度为年度报表,由各市统计局和各有关部门负责收集、整理有关资料。
(四)本报表制度由山东省统计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