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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服务业提质增效成效显著
信息发布时间:2018-12-21 信息来源:济宁市统计局

我市在加快经济发展动力转换的过程中,作为经济发展新引擎的服务业实现了提质增效。今年以来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各项指标持续快速增长,拉动经济平稳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

一、总体情况

(一)结构占比再上新台阶。前三季度我市服务业增加值完成1694.73亿元、增长6.5%;占GDP比重45.6%,比上年同期提升0.9个百分点,高于第二产业0.5个百分点。服务业占GDP比重超过第二产业,不仅是消费结构升级不断加快的客观反映,也是产业结构调整政策不断推进的结果。从行业看,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长2.7%,批发和零售业增长4.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长4.3%,金融业增长2.8%,营利性服务业增长15.2%。

(二)营业收入增长再上新水平。前10个月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达到1442家,比上年同期净增33家,纳统企业在全省仅次于青岛市,居第2位;实现营业收入371.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8%,高于全省平均10.2个百分点,增速居全省第1位;包含互联网服务、软件信息技术服务、租赁商务服务、居民服务修理业、文化体育娱乐等行业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431家,营业收入93.0亿元,增长22.3%,高于全省平均2.8个百分点,增速居全省第5位。其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6.3%;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增长30.3%。

(三)经营效益呈现新面貌。我市规上服务业企业营业利润实现较快增长,实现营业利润40.2亿元,同比增长25.5%,增速高于上年同期9.3个百分点。企业营业利润大幅增长主要得益于两个方面:一是企业运营成本管控加强,我市规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成本287.2亿元,增长18.6%,较上年同期下降4.1个百分点;二是降税成效显著,我市规上服务业企业应交增值税同比仅增2.5%。

二、分行业情况

(一)生产性服务业支撑作用明显。生产性服务业是伴随着工业技术进步和分工细化,从制造业内部生产服务部门独立发展起来的,为生产过程提供中间服务。前10个月我市规上生产性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237亿元,占全部规上服务业的83.2%,增长15.9%;实现营业利润24.3亿元,增长26.1%。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共620家,占规模以上企业总数的四成以上,实现营业收入136.3亿元,增长13.7%。企业数量较上年同期增加39家。

(二)生活性服务业较快增长。近年来,我市把“惠民生”作为工作的落脚点,全面做好民生和社会事业,与民生相关的服务行业发展较快,潜力较大。居民服务业、修理及其他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11.4亿元,增长30.3%。教育业实现营业收入4.9亿元,增长20.2%。卫生和社会工作实现营业收入1.8亿元,增长39.1%。

(三)新兴服务业企业贡献提升。前10个月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中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特征的“四新”企业共432家,实现营业收入125.6亿元,增长23.2%,高于全部规上服务业增速5.4个百分点。其中,战略性新兴服务业、高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分别增长27.0%、20.6%,分别高于全部规上企业增速9.2个、2.8个百分点。作为新经济代表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分别增长42.3%、30.2%。

三、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规模普遍偏小。尽管我市服务业的企业数量和营业收入增速都排在全省前列,但仍然存在企业规模较小、户均值偏低的问题。从企业户均营业收入看,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平均营业收入2578万元,仅相当于全省平均的一半,在全省排名15位。企业规模小,缺乏核心竞争力,已成为制约全市服务业发展的短板。

(二)纳统企业生命周期短。我市服务业企业普遍尚未走出“小”、“低”、“散”的传统格局,抗风险能力不强,企业经营状况波动较大,发展不稳定。服务业企业税费成本、人工成本、地租成本、物流成本负担较重。

四、发展建议

(一)加大投资力度,切实增强服务业发展后劲。服务业企业大多为中小企业,投入不足是制约服务业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要在政府投入中提高服务业投资份额,设立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加大对服务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以及重点课题研究的扶持。积极拓宽服务业融资渠道,尽快制定操作性强的鼓励民间投资进入垄断行业的实施细则。要引导民间投资投向新兴服务业,为新兴服务业的发展提供资金保证。

(二)加快发展重点行业和领域服务业。要加快发展经济带动能力强、能迅速扩大就业空间、促进工业和服务业互动发展、解决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持续推动信息产业项目集群布局,吸引上下游配套、关联性信息产业类企业进驻济宁,建设千亿级信息产业基地,打造山东乃至全国“新硅谷”;打造文化旅游品牌,加大旅游资源整合和区域协作力度,对重大文化旅游发展载体要加大整合力度。

(三)发挥服务业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做大做强产业集群。政府应以行业大中型企业和龙头企业为重点扶持对象,选择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较强、初具规模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为他们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在企业开拓市场、技术创新、技术改造、融资重组等方面给予更多优惠政策,如税费优惠、贴息贷款等,助力企业低成本扩张,不断壮大规模,全面提升企业综合实力。把产业集聚区建设与龙头企业发展一体规划、同步推进,发挥产业聚集的辐射和示范效应,带动我市服务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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