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统字〔2019〕46号
各县(市、区)统计局,济宁高新区统计工作处,济宁太白湖新区、济宁经开区经发局,市局各科室(局、队、中心):
现将《济宁市统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办法》《济宁市统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办法》《济宁市统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济宁市统计局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宁市统计局
2019年7月8日
附件:济宁市统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