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统计局、济宁市统计局部署要求,9月29日-10月14日,市统计局在全市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此次抽查由市统计局执法监督局牵头,在全市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7名执法人员组成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开展执法工作。抽查单位为山东省统计局随机抽取的邹城众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山东铭盛木业有限公司、济宁金德物流有限公司、邹城市中恒商贸有限公司、山东瑞乐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山东圣贤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济宁安诺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山东赛福迪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
通过检查,总体来看,被查单位各项统计工作基本做到了依法依规开展,主要指标数据基本做到了实事求是、真实可信。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和现场对统计数据审核比对,没有发现人为干预和授意编造虚假统计数据、违法代填代报以及故意瞒报、漏报、虚报数据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执法过程中,发现企业统计基层基础仍存在的一些问题:部分单位统计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对统计工作不重视。有的企业存在统计台账指标设置不够完整,台帐指标设置过于简单,原始记录保存不完整等现象,绝大多数企业由财务人员兼任统计员,工作压力和强度较高,个别企业统计人员变动频繁,稳定性差,人手缺乏。其中,山东赛福迪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截止到2019年10月已换过三任财务人员。检查组对发现的统计不规范企业现场进行指导,并责令改正。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要强化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坚持统计执法检查与统计普法相结合,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坚持送法到机关、到乡村、到学校、到企业、到社区、到单位,努力营造良好的统计环境。
调查对象要重视统计基层基础建设,配齐配强统计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市县组织的各种统计业务培训,坚持依法统计,提高统计法治意识,提升工作能力,创造良好的企业统计环境,确保源头数据质量。
济宁市统计局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