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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技术业务总结和推荐优秀经验做法的通知
信息发布时间:2019-7-18 信息来源:济宁市统计局

各县(市、区)经普办,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开区经普办:

  为全面总结我市第四次经济普查技术业务工作,认真梳理经济普查工作的创新做法,为今后普查工作和统计工作提供借鉴,市经普办决定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技术业务总结,同时组织推荐基层经济普查工作优秀经验做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术业务总结主要内容

  各地要结合普查工作实际,全面、客观地分析总结普查试点、普查区划分及绘图、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培训、部门名录比对与底册编制、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普查数据审核与验收、普查数据汇总与评估、数据质量检查与抽查、普查组织实施、普查宣传、依法普查、软件设计等13个环节技术业务的主要做法、创新经验、改革成效,对国家经济普查方案设计中各技术环节的意见建议等。

  二、技术业务总结报告格式要求

  普查技术业务总结报告原则上应包括三部分,一是经验成效,二是问题不足,三是意见建议。其中每一部分都要按13个业务环节进行认真总结。报告具体格式:

  一级标题:经验成效,问题不足,意见建议;

  二级标题:各个重点业务环节;

  三级标题:每个环节中开展的具体工作事项。

  总结要简明扼要、条理清楚、重点突出、切合实际。

 三、组织推荐基层优秀经验做法

  省局拟定于8月份开展一次以交流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做法、经验和成效为主题的山东统计大讲堂,邀请部分基层普查人员在大讲堂交流经济普查工作经验体会。我市将认真筛选各县、乡普查机构在四经普中有特色、有创新、有实效的经验做法,全面审核后推荐2篇优秀总结材料报省经普办,省经普办将在各市推荐的基础上,遴选6篇作为全省基层代表在主会场进行交流发言。

  四、其他事项

  各县市区经普办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普查技术业务总结和优秀经验做法报送工作,组织精干力量认真梳理、精心总结,普查技术业务总结和优秀经验做法需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市经普办(邮寄或传真),同时于7月22日中午前将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市经普办邮箱。

  联系人:郗芳   电话:2348536   传真:2967225

  邮箱:tjjpczx@ji.shandong.cn

济宁市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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