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现将济宁市统计数据中心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如下:
法人单位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0800MB2858617J
单位名称:济宁市统计数据中心
住所:山东省济宁市红星中路13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负责全市统计数据处理工作;承担全市统计信息数据库、网络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承担统计信息相关咨询服务工作;承办市统计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法定代表人:徐冰
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开办资金:¥10万元
举办单位:济宁市统计局
事业单位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实现公益目标,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是济宁市统计数据中心。
第三条 本单位类型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四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红星中路13号
第五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是财政拨款。
第六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为人民币10 万元。
第七条 本单位的举办单位是济宁市统计局。
第八条 本单位的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是:济宁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九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
负责全市统计数据处理工作;承担全市统计信息数据库、网络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承担统计信息相关咨询服务工作;承办市统计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十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
组织制定统计数据中心的中长期规划以及具体的技术规范与技术标准,并指导全市统计系统数据中心建设;做好全市统计信息数据库、网络系统运行维护工作;承担统计信息相关的咨询服务;在日常统计调查、国情国力调查、统计数据分析中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构建新时代统计工作新体系;健全完善全市社会经济发展数据资源管理、发布和服务体系 ;加强互联网、云计算和空间地理信息技术与大数据综合运用,构建社会经济数据分析、研究、监测和开发的平台机制 ;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编制宏观经济数据目录,建设宏观经济信息资源库,推动宏观经济数据共享共用;根据工作需要,参与法人库建设。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主任办公会。
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拟定和修订单位章程;审定单位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拟定单位重要业务活动计划;审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履行人事管理职责;审议和批准单位财务预算和决算;审议和批准收入分配方案;审议管理层工作报告;编写和发布年度报告;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本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的产生方式为 行政任命;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为 事业单位岗位聘用 。主要行政负责人经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济宁市统计局的决议;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拟订内部管理制度;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
第十三条 根据《济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济宁市数据管理中心的批复》文件规定,本单位设置综合科、信息科、 技术科等3 个内设机构,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综合科:负责全市统计信息化建设管理体系的设计与建设,负责中心建设项目规范化、标准化的制定;负责做好统计信息化培训、中心财务预算制定、单位考核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工作管理制度,负责行政公文处理、印章管理、文件传递、审核发布通知公告和信息动态等工作;
信息科:负责数据分析研究、信息管理发布、数据应用推广、专项课题研究、建模分析设计等数据开发应用有关工作,负责中心研发项目的方案设计和建设实施,接受网络信息咨询并向用户提供支持服务,接受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委托及中心领导交办的各类数据研究开发任务;
技术科:负责中心建设项目的技术实施及运行管理,包括方案设计、技术论证、软件开发、硬件采购、网络维护、运维管理,负责本单位数据存储管理、硬件设备管理、数据安全管理、设备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管理及机房管理工作,负责网络设备及线路的日常管理。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四条 本单位的合法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十五条 本单位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十六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
第十七条 本单位财务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配备、管理。
第十八条 本单位的人员工资、社保、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应当符合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
第二十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后,变更新的法定代表人前应当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第五章 信息公开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鲁政办发〔2010〕73号)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开以下信息:
(一)依法设立登记的信息:单位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举办单位、章程以及开展业务活动所要求的资质等。
(二)依法变更登记的信息:单位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举办单位等。
(三)年度报告的信息:开展业务活动情况、资产损益情况、变更登记的执行情况、绩效和受奖惩情况、涉及诉讼情况、社会投诉情况等。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三)单位主要职责经机构编制部门调整的;
(四)决策机构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本单位章程的修订,由决策机构提出意见,经举办单位审查后,报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经审批机关决定撤销;
(二)合并、分立、解散;
(三)因其他原因依法应当终止的。
第二十五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 清算工作结束,形成清算报告,报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向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申请注销登记。
第二十七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置。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2020年1月30日主任办公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内容如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相抵触时,应以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的规定为准。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以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刊载内容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济宁市数据管理中心 。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之日起生效。
2019年业务开展情况
济宁市统计数据中心在济宁市统计局的领导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各方面的工作:
一、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打造学习型团队。数据中心全体人员在局党组正确引领下,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全市统计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局党委和支部各项活动,不断提升个人素质,不断提高团队协作能力,共同出谋划策解决好当前工作面临的问题,齐心协力做好中心的各项工作,打造学习型团队。
(二)立足统计、服务统计,打造服务型团队。作为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的规划者和组织实施者,数据中心承担着普查、重大调查的数据处理任务,以及平时各专业报表软件系统的服务配置、维护工作及硬件更新工作。今年来,数管中心一直秉承着“立足统计、服务统计”的原则,做好软硬技术支持,打造统计服务团队,为全局工作做好有力的保障。一是装备更新,为各科室、中心更换办公设备25台,配备显示器、打印机、服务器多台,全面更新网络安全设备,为各专业报表提供先进的硬件基础;二是服务四经普,除为各县市区提供技术答疑和支持外,专门召开四经普登记阶段数据处理培训会议,对市县乡三级300多名普查员进行专业的数据处理培训,制作四经普宣传海报30多幅;三是协助社情民意调查,全年共计组织调查30多项,访问样本多达19.5万个,为全市社情民意调查提供了全部技术服务;四是做好统计宣传工作。融合新媒体,先后制作统计普法计、开放日、党建等宣传海报、幻灯片、H5格式视频近20个,丰富了统计宣传形式,有效提高了统计的品牌影响力;五是服务党建。中心全体党员参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所做的党建汇报宣传片、支部汇报PPT均在市直机关标准化规范化支部现场观摩中受到观摩组的一致好评。
(三)积极担当、奋力创新,打造智能统计。数据中心在维护原建平台的基础上,积极承担省统计大数据试点工作,不断融合宏观库与微观库建设,重塑统计流程,打造智能统计。
1、改版升级统计内网。调整页面栏目,使用宽屏显示,改版升级统计内网。让内网页面更加鲜活,内容更加丰富,使用更加便捷。
2、完善四经普大数据平台。根据普查的试点、清查、登记、数据审核等不同阶段的需求,完善包含业务处理系统、数据管理系统、专题监测、微观经济地理信息库的四经普大数据平台,除满足数据采集、灾备、审核、资料开发功能之外,平台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进行四新企业鉴别依托行业代码和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分专业细化甄别标准,利用人工智能识别和机器学习技术,从四经普微观库中甄别“四新”企业11823家,这一开创性工作使掌握四新经济底数成为可能。此外,平台还包括准“四上”企业培育系统,充分利用第四次经济普查结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到统计监测体系中来,做好“四上”企业和准“四上” 企业统计监测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准确的决策依据。11月中旬,四经普大数据平台通过专家组验收。
3、积极推进宏观库建设。自2018年9月份承担济宁市宏观经济信息资源库建设之后,数据中心一直积极推进,面对社会公众、部门、企业、领导等不同用户开需求,定制了微信公众平台、宏观济宁APP客户端、宏观PC端等不同终端服务系统。8月15日,宏观经济库移动客户端“宏观济宁”APP上线;宏观经济信息资源库PC端已经搭建完毕,正在测试准备上线。目前,宏观库涵盖全市经济、社会、民生、资源等各行业、各领域,涉及14个区(市)县、17个产业园区,共59张数据表,两千多篇来自国研中心、各地政府、各级统计机构、知名学者发布的宏观经济分析分析文章,共计234万条数据信息。
4、积极试点,融合“两库”建设统计大数据业务平台。坚持需要导向,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企业一套表为核心,充分利用前期的建设数据平台资源,整合宏观库与微观库,根据各专业业务需求,完善数据采集、整理、加工、发布功能,建设统计大数据业务平台,积极进行统计大数据试点。宏观库是全市宏观经济信息资源库,侧重政府各部门单位宏观数据信息;微观库是基于GIS电子地图技术、融合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的四经普大数据,侧重于微观经营主体信息。统计大数据业务平台实现了“宏观库”和“微观库”相互融通支撑,微观库数据验证宏观库数据,宏观库能够安全穿透到微观库,催生多元应用。将统计云工程延伸到网格、企业,规范人员机构,建立人员、企业电子档案,借助于人工智能技术针对不同专业的各级统计人员开展统计业务基础知识培训、统计业务指导;规范工作流程,结合日常的联网直报、普查、常规调查,根据需求为系统所有人员分配不同权限,同时,采用红黄蓝牌标识,对全市全系统的业务处理过程进行监控,搭建市、县、乡、村居社区、企业五级联动的统计网络管理体系。控制数据源头,提升数据质量。
5、“数据济宁”微信公众平台持续发力,不断提升统计宣传影响力。“数据济宁”在原有发布内容的基础上,融合宏观库内容,为公众提供了统计监测月报、统计年鉴等常规统计产品的电子化查询。截至1月24日,共发布经济社会监测动态249篇,“数据济宁”在全国统计系统微信公众号排名中一直稳定在前50名以内,最高时达到全国第6名,统计的宣传力和影响力不断提升。
(四)对外联络,助力济宁大数据发展。数据中心一直对口市大数据局,今年以来,先后对接部门数据资源共享、公共数据开放、智慧城市、基础信息资源库、新媒体等多达20余次,完成各项调研、征求意见、文件会签、数据对接等活动33次,为济宁市大数据发展献言献策,助力全市大数据发展。
二、取得的主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严格按照市政府要求进行法人单位信息公开,配合市大数据进行统计信息共享和公开,为市委、市政府,市直各部门,企业及社会公众提高统计信息咨询工作。
2、规范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健全内部管理和工作制度,以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以制度提高社会效益。
3、制定全市统计系统信息化建设方案与标准,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建设,确保全市统计内网的运行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为专业报表、普查调查提供强力的技术支撑。
4、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数据处理培训、技术指导及答疑工作,建设四经普大数据平台,通过智能赋码、“四新”判断等提高数据采集和分析质量,确保全市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圆满完成,有利于四经普普查数据的开发和挖掘应用。
5、根据市政府政务资源整合提升方案要求建设六个基础库之一的济宁宏观经济信息资源库,有力推进全市大数据建设步伐。宏观库移动端-“宏观济宁”APP为用户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宏观经济数据、信息和分析研究成果,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高效、详实的数据支撑。
6、不断探索大数据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承担全省统计改革创新试点工作,《重塑统计流程 打造智能统计》被收编在《山东省统计改革创新典型案例》中,为全省统计大数据改革创新提供宝贵的经验。
7、努力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对外服务水平,推进全市文明建设。积极参与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立足岗位,做好各项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推进全市文明建设。
8、社会评价和业务主管部门评价优良。市局党组多次
对数据中心承担的技术服务、大数据应用及创新试点工作,
给予高度赞扬表扬。对于大数据在政务数据处理、部门数据共享方面做出的成绩,也得到了相关部门的认可和好评。通过技术手段不断提升统计的宣传力和影响力。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现代化信息技术发展日新月异,数据中心工作人员虽然一直在不断学习,但是眼界和视野不够宽阔,缺少自主创新的能力。建议多组织去大数据建设先进的省、市去学习,走出去,把更加先进的技术引进来。
2、全市统计信息化人员力量薄弱。信息化建设是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的基础保障,虽然市统计数据中心人员编制充足,但是县市区数据中心人员力量非常薄弱,大部分工作人员都是身兼数职,造成全系统统计信息化力量薄弱,不利于智慧统计的推进。建议在全市系统内设置计算机类工程师职称聘任,激发县市区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稳定全市统计信息化队伍建设。
2019年资产损益情况:
2019年度,本年度收入101.66808万元,其中,财政收入91.653324万元,其他收入10.014756万元;本年度支出91.6533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1.653324万元。我单位本年度净资产为10.014756万元。
2019年实名制情况
主任:徐冰
其他人员:焦丽 张新宇 吴鲁宁 高义侠 刘斌 张强 郗芳 刘红霞 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