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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经济运行监测中心2019年度登记管理信息公开
信息发布时间:2020-5-18 信息来源:济宁市统计局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现将济宁市经济运行监测中心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如下: 

法人单位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0800MB2858609P

单位名称:济宁市经济运行监测中心

住所:山东省济宁市红星中路19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负责全市经济社会综合性数据信息收集、整理,监测经济社会发展宏观走向,开展四新经济、园区发展等热点难点研究,定期公布数据信息和监测报告,服务宏观管理和生产经营决策。

法定代表人:邓天羽

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开办资金:¥10万元

举办单位:济宁市统计局


事业单位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实现公益目标,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是济宁市经济运行监测中心 。

第三条  本单位类型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四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红星中路13号。

第五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是财政拨款。

第六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为人民币10万元。

第七条  本单位的举办单位是济宁市统计局。

第八条  本单位的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是:济宁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九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

负责全市经济社会综合性数据信息收集、整理,监测经济社会发展宏观走向,开展四新经济、园区发展等热点难点研究,定期公布数据信息和监测报告,服务宏观管理和生产经营决策。

第十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

负责收集、整理、提供全市经济社会综合性数据信息 ;监测经济社会发展走向,定期公布经济社会发展监测报告、景气发展报告,及时全面准确反映经济运行情况、主要经济指标完成进度和各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分析研究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和新旧动能转换进展,根据经济形势的变化和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四新”“四化”等新经济专题性的调查和分析研究;承担全市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年报、全面小康进程监测工作。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主任办公会 。

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拟定和修订单位章程;审定单位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拟定单位重要业务活动计划;审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履行人事管理职责;审议和批准单位财务预算和决算;审议和批准收入分配方案;审议管理层工作报告;编写和发布年度报告;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本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的产生方式为行政任命;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为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主要行政负责人经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济宁市统计局的决议;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拟订内部管理制度;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十三条   根据《济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济宁市统计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文件规定,本单位设置综合科、宏观经济科、动能监测科 等3个内设机构,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综合科:负责收集、整理、提供全市经济社会综合性数据信息,管理各类统计数据和资料,处理、分析数据信息并向社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做好数据信息发布和新闻宣传 。宏观经济科:分析研究全市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和新旧动能转换进展;根据经济形势的变化和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四新”“四化”等新经济专题性的调查和分析研究,承担全市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年报。动能监测科:监测经济社会发展走向,定期公布经济社会发展监测报告、景气发展报告,及时全面准确反映经济运行状况、主要经济指标完成进度和各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承担省对市、市对县重点工作、重要指标的进程监测和成果分析;承担全面小康进程监测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经济社会运行监测工作任务。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四条  本单位的合法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十五条  本单位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十六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

第十七条  本单位财务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配备、管理。

第十八条  本单位的人员工资、社保、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应当符合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

第二十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后,变更新的法定代表人前应当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第五章  信息公开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鲁政办发〔2010〕73号)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开以下信息:

(一)依法设立登记的信息:单位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举办单位、章程以及开展业务活动所要求的资质等。

(二)依法变更登记的信息:单位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举办单位等。

(三)年度报告的信息:开展业务活动情况、资产损益情况、变更登记的执行情况、绩效和受奖惩情况、涉及诉讼情况、社会投诉情况等。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三)单位主要职责经机构编制部门调整的;

(四)决策机构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本单位章程的修订,由决策机构提出意见,经举办单位审查后,报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经审批机关决定撤销;

(二)合并、分立、解散;

(三)因其他原因依法应当终止的。

第二十五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  清算工作结束,形成清算报告,报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向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申请注销登记。

第二十七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置。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2019年1月30日主任办公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内容如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相抵触时,应以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的规定为准。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以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刊载内容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济宁市经济运行监测中心 。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之日起生效。

2019年业务开展情况

济宁市经济运行监测中心在济宁市统计局的领导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各方面的工作: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不断加强政治学习,积极参加党建活动。根据局机关党委统一安排,经济运行监测中心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省统计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参加局党委和支部组织各项活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理论水平,不断提升个人素质,不断提高团队协作能力,共同解决好当前工作面临的问题,齐心协力做好中心的各项工作。

(二)扎实做好监测报告发布工作,丰富统计服务内容。根据经济发展中的形势变化情况,结合全市经济发展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不断完善《经济社会监测月报》内容,在新经济监测、开发园区、县域经济监测等领导重点关注指标基础上新增淮海经济区监测指标,对淮海经济区主要经济数据实施按月跟进调度,推动监测范围不断拓展纳新。新开展乡村振兴监测、现代高效农业发展监测、农村四新经济监测核算、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调查、农村新六产融合监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监测等工作,对经济发展科学决策做好监测工作。           

(三)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提升统计服务水平。扎实开展数据整理、常规调查和专项调研工作,不断提升经济形势分析判断能力,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要求,本着统计数据搜集和统计信息撰写及时性的要求,主动靠上、快速反应,科学分析指标进度和运行质量,深挖背后原因规律,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统计支持。全年撰写各类调研报告、统计分析、调研课题近百余篇,多数被国家局、省局内网,山东统计、大众日报等报刊杂志、新闻媒体采用推介,获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四)及时高效完成调查任务,提升统计工作能力。圆满完成农业统计、城市年报数据汇集、上报工作,高质量完成县域、乡镇、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通过省数据共享平台及时共享全省各县市区主要经济指标发展情况,及时共享县域指标全省排名,为县域经济在全省定位发展提供可靠数据依据。

(五)积极创新,打造智慧统计新产品。依托数据中心,充分利用济宁市宏观经济信息资源库资源,积极参与编辑整理《济宁宏观经济季度报告》,利用图文并茂的形式,更加直观展现一定时期内全市宏观经济的发展状况,为助力全市重点工作的推进和创新,提供真实有力数据。大力助力乡村振兴,编辑出版《乡村振兴领导手册》,全面反映我市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六)积极探索“四新”经济监测工作。为真实反映全市“四新”经济和“十大产业”经济发展状况,在市局各专业科室积极配合下,积极探索新兴现代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等在内的“四新”经济和“十大产业”监测工作,真实反映全市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情况,为政府加强经济管理和宏观调控,加快实现发展动力转换提供参考。

(七)加强人才培养,提升干部队伍战斗力。为激发中心干部队伍工作热情,培养锻造“能写会算、能说会干”、不断适应统计改革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对全局重点科室、重点工作,克服编制与专业工作冲突的困难,统筹兼顾,不折不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为推动全局工作走在全市前列提供保障。

(八)加强廉政建设,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以身作则,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坚持按制度办事,按工作规范办事,淡泊名利,乐于奉献,一心一意努力工作,积极主动地为市局领导及社会各界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积极参加反腐倡廉教育、“道德讲堂”、廉政风险防控、廉洁教育讲堂、党员公开承诺等活动,自觉加强自身廉政警示、制度约束和监督,带头贯彻执行人、财、物等管理规定,不断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切实做到廉洁从政、干净干事、清白做人。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统计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将扎实开展数据整理、常规调查和专项调研工作,不断提升经济形势分析判断能力,主动靠上、快速反应,科学分析指标进度和运行质量,深挖背后原因规律,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统计支持。

2、统计宣传能力不足,服务水平、信息化程度落后,不能适应当前数据信息公开需求。下步,将充分依托“数据济宁”微信公众号、济宁统计信息网等网络新媒体平台,主动担当发声,有序有力有度做好数据发布、解读,不断丰富统计服务宣传产品内容,促进统计知识、统计信息传播。


2019年资产损益情况

2019年度,本年度收入781435.44元,其中,财政收入681287.88元,其他收入100147.56元;本年度支出681287.88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81287.88元。我单位本年度净资产为100147.56元。 

2019年实名制情况

主任:张乃智

其他人员:郭延振  陈冬冬  苏巧荣  任超群  乔惠  赵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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