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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经济运行监测中心2020年度登记管理信息公开
信息发布时间:2021-3-30 信息来源:济宁市统计局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现将济宁市经济运行监测中心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如下: 

 

法人单位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0800MB2858609P

单位名称:济宁市经济运行监测中心

住所:山东省济宁市红星中路13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负责全市经济社会综合性数据信息收集、整理,监测经济社会发展宏观走向,开展四新经济、园区发展等热点难点研究,定期公布数据信息和监测报告,服务宏观管理和生产经营决策。

法定代表人:邓天羽

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开办资金:¥10万元

举办单位:济宁市统计局

 

事业单位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实现公益目标,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是济宁市经济运行监测中心 。

第三条  本单位类型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四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红星中路13号。

第五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是财政拨款。

第六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为人民币10万元。

第七条  本单位的举办单位是济宁市统计局。

第八条  本单位的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是:济宁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九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

负责全市经济社会综合性数据信息收集、整理,监测经济社会发展宏观走向,开展四新经济、园区发展等热点难点研究,定期公布数据信息和监测报告,服务宏观管理和生产经营决策。

第十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

负责收集、整理、提供全市经济社会综合性数据信息 ;监测经济社会发展走向,定期公布经济社会发展监测报告、景气发展报告,及时全面准确反映经济运行情况、主要经济指标完成进度和各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分析研究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和新旧动能转换进展,根据经济形势的变化和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四新”“四化”等新经济专题性的调查和分析研究;承担全市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年报、全面小康进程监测工作。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主任办公会 。

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拟定和修订单位章程;审定单位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拟定单位重要业务活动计划;审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履行人事管理职责;审议和批准单位财务预算和决算;审议和批准收入分配方案;审议管理层工作报告;编写和发布年度报告;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本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的产生方式为行政任命;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为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主要行政负责人经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济宁市统计局的决议;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拟订内部管理制度;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十三条   根据《济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济宁市统计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文件规定,本单位设置综合科、宏观经济科、动能监测科 等3个内设机构,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综合科:负责收集、整理、提供全市经济社会综合性数据信息,管理各类统计数据和资料,处理、分析数据信息并向社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做好数据信息发布和新闻宣传 。宏观经济科:分析研究全市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和新旧动能转换进展;根据经济形势的变化和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四新”“四化”等新经济专题性的调查和分析研究,承担全市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年报。动能监测科:监测经济社会发展走向,定期公布经济社会发展监测报告、景气发展报告,及时全面准确反映经济运行状况、主要经济指标完成进度和各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承担省对市、市对县重点工作、重要指标的进程监测和成果分析;承担全面小康进程监测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经济社会运行监测工作任务。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四条  本单位的合法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十五条  本单位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十六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

第十七条  本单位财务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配备、管理。

第十八条  本单位的人员工资、社保、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应当符合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

第二十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后,变更新的法定代表人前应当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第五章  信息公开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鲁政办发〔2010〕73号)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开以下信息:

(一)依法设立登记的信息:单位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举办单位、章程以及开展业务活动所要求的资质等。

(二)依法变更登记的信息:单位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举办单位等。

(三)年度报告的信息:开展业务活动情况、资产损益情况、变更登记的执行情况、绩效和受奖惩情况、涉及诉讼情况、社会投诉情况等。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三)单位主要职责经机构编制部门调整的;

(四)决策机构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本单位章程的修订,由决策机构提出意见,经举办单位审查后,报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经审批机关决定撤销;

(二)合并、分立、解散;

(三)因其他原因依法应当终止的。

第二十五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  清算工作结束,形成清算报告,报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向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申请注销登记。

第二十七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置。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2019年1月30日主任办公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内容如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相抵触时,应以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的规定为准。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以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刊载内容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济宁市经济运行监测中心 。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之日起生效。

 

2020年业务开展情况

济宁市经济运行监测中心在济宁市统计局的领导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各方面的工作:

一、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党建活动。根据局机关党委统一安排,经济运行监测中心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全市统计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局党委和支部各项活动,不断提升个人素质,不断提高团队协作能力,共同出谋划策解决好当前工作面临的问题,齐心协力做好中心的各项工作。

(二)扎实做好监测报告发布工作,丰富统计服务内容。根据经济发展中的形势变化情况,结合全市经济发展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不断完善《经济社会监测月报》内容,在新经济监测、开发园区、县域经济监测等领导重点关注指标基础上新增淮海经济区监测指标,对淮海经济区主要经济数据实施按月跟进调度,推动监测范围不断拓展纳新。新开展乡村振兴监测、现代高效农业发展监测、农村四新经济监测核算、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调查、农村新六产融合监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监测等工作,对经济发展科学决策做好监测工作。            

(三)精准实施农业统计制度,不折不扣执行统计标准。制定工作规划,各项业务环节清晰规范,始终如一严格贯彻落实《山东省农林牧渔业统计制度》《山东省农业产值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山东省县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等,严格按照统计标准开展工作,确保市、县、乡三级农村统计工作节奏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确保农村统计规范化、符合业务规范要求。

(四)开展区域经济监测工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是衡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成效的重要标准。为全面监测我市发展状况,我们精心组织,高质量开展县域、乡镇、村级经济社会发展监测工作。其中,县域报表单位11个、指标110个,乡镇148个、指标55个,村6302个、指标81个。目前所有报送单位,特别是村级报送单位,克服疫情及村级统计人员大都由村会计兼任,普遍存在着年龄老化、文化程度不高、责任心不强、对专业性比较强的统计指标概念不理解等困难,均已完成报送任务,报表质量得到省局和有关部门高度认可。

(五)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提升统计服务水平。扎实开展数据整理、常规调查和专项调研工作,不断提升经济形势分析判断能力,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要求,本着统计数据搜集和统计信息撰写及时性的要求,主动靠上、快速反应,科学分析指标进度和运行质量,深挖背后原因规律,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统计支持。先后开展乡村振兴监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调研、新冠肺炎疫情对蔬菜生产影响情况快速调查、新冠疫情对我市农业生产影响调查、现代高效农业生产情况调查、乡村产业振兴专题调研、农业新六产监测等专项工作。撰写《2019年我市现代高效农业实现较快发展》《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市农业生产影响分析》《疫情对我市蔬菜生产影响调查分析》《济宁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调研报告》《关于乡村产业振兴问卷调查报告》等,为乡村振兴、克服疫情对农业的影响出谋划策。

(六)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农业统计涉及部门多、数据来源渠道多,特别是县、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指标涵盖范围广,涉及经济、科技、教育、民生、保障等诸多方面,数据获取和协调难度较大。我们组织全市农村统计人员加强与部门沟通协作,科学评估审核相关数据,提高数据匹配性。多次与农业、渔业、牧业、乡村振兴指挥部等部门就农村统计、农业经济发展、乡村振兴等工作开展座谈、交流,有力促进了农村统计工作提质增效。

(七)大力开展培训,提升业务技能。为激发中心干部队伍工作热情,培养锻造“能写会算、能说会干”、不断适应统计改革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对中心重点工作,克服人员少与专业工作任务重的困难,统筹兼顾,多角度、多形式开展培训,努力提升人员业务技能。2020年度,通过网络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多次派人对梁山县、全市农业局系统人员开展现代高效农业核算讲解,强化基层人员业务知识,同时宣传依法统计、依规统计的严肃性、紧迫性,确保守住底线、不触红线。

(八)增强大局意识强化责任,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完成市政府交办的疫情督导任务;二是积极参加市委市政府开展的疫情防控万名干部“四进”工作;三是积极参加市委市政府组织的“民意5来听”活动;四是积极参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五是积极参加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派专人参加市政府督导组工作;六是高质量完成市乡村振兴指挥部、市扶贫办、“四减四增”指挥部等安排的任务,形成《关于乡村振兴监测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脱贫攻坚工作自查评估报告》《关于四减四增有关指标情况的说明》等报送有关部门。

(九)加强廉政建设,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以身作则,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坚持按制度办事,按工作规范办事,淡泊名利,乐于奉献,一心一意努力工作,积极主动地为市局领导及社会各界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积极参加反腐倡廉教育、“道德讲堂”、廉政风险防控、廉洁教育讲堂、党员公开承诺等活动,自觉加强自身廉政警示、制度约束和监督,带头贯彻执行人、财、物等管理规定,不断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切实做到廉洁从政、干净干事、清白做人。

二 、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

1、严格按照市政府要求进行法人单位信息公开,及时准确编辑整理《统计公报》、《统计手册》、《统计年鉴》中监测中心部分内容,为市委、市政府,市直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提高统计信息咨询工作。

2、规范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健全内部管理和工作制度,以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以制度提高社会效益。

3、指导全市做好农村统计工作业务工作。为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监测中心通过会议培训,电话网络等对数据加大审核评估,切实提高了数据质量;通过业务培训提搞基层统计人员素质。济宁市的农村统计数据准确真实地反映了全市农村经济现状,得到省、市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高度认可。

4、努力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对外服务水平,推进全市文明建设。积极参与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立足岗位,做好各项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推进全市文明建设。

5、积极参与全市扶贫工作。经济运行监测中心抽一人在扶贫办工作一年,工作业绩突出,获得了扶贫办的奖励与好评,并专门发来感谢信;一名同志参与全市美丽乡村宜居督导工作,两名同志获得全市扶贫工作先进个人。

6、分析服务工作取得新收获。监测中心适应新形势,充分发挥统计优势与职能,为科学决策提供优质服务,先后开展乡村振兴监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调研,积极撰写分析报告,其中《做强做大农业龙头企业  助推乡村产业振兴》,获得省局优秀统计分析三等奖;《济宁市乡村产业振兴问卷调查报告》,获得济宁市统计局统计分析一等奖;《济宁市农业龙头企业调研报告》获得济宁市统计局统计分析二等奖;《济宁市农村经济增速由负转正》获得济宁市统计局统计分析三等奖;《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市农业生产影响分析》获得济宁市统计局统计分析特别奖。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统计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将扎实开展数据整理、常规调查和专项调研工作,不断提升经济形势分析判断能力,主动靠上、快速反应,科学分析指标进度和运行质量,深挖背后原因规律,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统计支持。

2、统计宣传能力不足,服务水平、信息化程度落后,不能适应当前数据信息公开需求。下步,将充分依托“数据济宁”微信公众号、济宁统计信息网等网络新媒体平台,主动担当发声,有序有力有度做好数据发布、解读,不断丰富统计服务宣传产品内容,促进统计知识、统计信息传播。

 

2020年资产损益情况

2020年度,我单位上年度结余9.84万元,本年度收入82.68万元,其中,财政收入82.68万元;本年度支出92.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2.67万元。我单位本年度净资产为4.14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5.87万元。

 

2020年实名制情况

主任:张乃智

其他人员:郭延振  苏巧荣  任超群  梁风菊  张蕊  乔惠  赵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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