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统计、基层统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鲁统字〔2022〕20号)文件要求,我市报送2021年度统计、基层统计高级职称评审材料工作现已开始,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贯彻落实。
除鲁统字〔2022〕20号文件要求报送的评审材料外,需同时提供《济宁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表》一式两份。
评审材料请于2022年4月2日前报送(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报送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圣贤路7号第23届省运会指挥中心A0431房间,联系电话:2967649
济宁市统计局
2022年3月24日
附件:
附件1: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统计、基层统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doc
附件2:济宁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表.doc
附件3:山东省统计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正高级统计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统字〔2020〕87号).PDF
附件4:山东省统计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级统计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 (鲁统字〔2020〕88号).PDF
附件5:山东省统计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统计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鲁统字〔2020〕8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