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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统计、基层统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2-3-24 信息来源:济宁市统计局


根据《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统计、基层统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鲁统字〔2022〕20号)文件要求,我市报送2021年度统计、基层统计高级职称评审材料工作现已开始,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贯彻落实。


除鲁统字〔2022〕20号文件要求报送的评审材料外,需同时提供《济宁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表》一式两份。


评审材料请于2022年4月2日前报送(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报送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圣贤路7号第23届省运会指挥中心A0431房间,联系电话:2967649


济宁市统计局


2022年3月24日

附件:


附件1: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统计、基层统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doc


附件2:济宁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表.doc


附件3:山东省统计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正高级统计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统字〔2020〕87号).PDF


附件4:山东省统计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级统计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 (鲁统字〔2020〕88号).PDF


附件5:山东省统计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统计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鲁统字〔2020〕8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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