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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统计数据中心2021年度登记管理信息公开
信息发布时间:2022-3-28 信息来源:济宁市统计局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现将济宁市统计数据中心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如下:

 

法人单位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0800MB2858617J

单位名称:济宁市统计数据中心

住所:山东省济宁市圣贤路7

宗旨和业务范围:承担全市统计数据处理工作;承担统计信息相关资讯服务工作;承担全市统计信息数据库、网络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承担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法定代表人:徐冰

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开办资金:¥10万元

举办单位:济宁市统计局

 

事业单位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公益目标的实现,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是济宁市统计数据中心。

第三条  本单位类别是公益一类。

第四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圣贤路7号E0456。

第五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是财政拨款。

第六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是4万元。

第七条  本单位举办单位是济宁市统计局。

第八条  本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是济宁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第九条  本单位领导体制是行政领导人负责制。

第十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十一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承担全市统计数据处理工作;承担全市统计信息数据库、网络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

第十二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承担全市统计数据处理工作。

(二)承担统计信息相关资讯服务工作。

(三)承担全市统计信息数据库、网络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

(四)承担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 党的领导

第十三条  济宁市统计数据中心党支部要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本单位改革发展重大问题,支持行政主要领导人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要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推动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本单位党务工作由综合部(挂党群工作部牌子)负责组织实施,履行党建相关职责,所需经费从日常工作经费中列支。

第四章 举办单位

第十四条  举办单位享有下列权利:

(一)提出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二)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监督本单位运行;

(四)负责本单位工作人员招聘;

(五)审核章程草案及章程修改草案;

(六)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单位权利等。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  本单位的决策机构是中共济宁市统计局党组,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等。

第十六条  本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的产生方式为组织任命;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为举办单位任命。主要行政负责人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全面负责本单位业务工作;

(二)管理本单位的日常事务;

(三)负责本单位的人事、财务、资产等管理;

(四)主持开展工作;

(五)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义务有: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决策机构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

(三)按照事业单位职责范围和章程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六)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模范遵守财经纪律,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并加强对单位的财务管理;

(七)超越事业单位职权范围行使职权造成损害的,或者由于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承担相应责任;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条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本单位设置综合部(挂党群工作部牌子)、信息部、技术部等3个内设机构,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一)综合部(挂党群工作部牌子)。承担中心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相关管理服务工作;承办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等工作;承担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承担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参与政务大数据发展及经济社会发展数据资源管理体系的设计与建设。

(二)信息部。负责统计数据分析研究、数据应用推广、建模分析设计等数据开发应用工作;负责各类统计数据信息平台数据挖掘项目的方案设计和建设工作;负责统计网络系统的信息发布管理等工作;承担统计网络信息资讯服务工作;承担有关数据研发任务。

(三)技术部。负责各类统计数据信息平台项目的技术实施及运行管理;负责本单位数据存储管理、数据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管理、硬件设备管理等工作;负责统计信息化服务工作。

第六章 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八条  本单位的合法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十九条  本单位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二十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财务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配备、管理。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的人事管理、岗位管理、人员聘用、考核奖惩、社会保险、工资福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应当符合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后,变更新的法定代表人前应当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第七章 信息公开

第二十五条  本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开以下信息:

(一)本单位章程;

(二)本单位依法设立、变更登记信息;

(三)本单位年度报告。

第八章 终止程序和剩余资产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经审批机关决定撤销;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因其他原因依法依规应当终止的。

第二十七条  本单位终止,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

第二十八条  举办单位同意本单位终止后,本单位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  清算工作结束,形成清算报告,报举办单位审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三十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进行处置。

第九章 章程修改

第三十一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三)决策机构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经2021年5月20日中共济宁市统计局党组审议通过。

第三十四条  法律、法规、规章对章程的制定、修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济宁市统计数据中心。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备案之日起生效。

 

2021年业务开展情况

2021年以来,市统计数据中心在省局指导帮助下,在市局党组正确领导下,围绕全局中心工作提高政治站位、突出政治引领,积极履职尽责、全力做好技术保障服务,拓展智慧统计建设,网络安全得到保障,改革创新实现新突破,获得全省统计系统信息化建设先进表彰。

一、突出政治引领,思想政治根基更加牢固

思想政治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数据中心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第一要务,确保党的领导贯穿统计信息化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1、持之以恒抓好理论学习。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永恒课题,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2021年中心全体人员进行集中学习10余次,专题研讨6次,在强学强记、常学常新中筑牢理论基础。

2、积极参加党史学习教育。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为重大政治责任,组织中心全体人员通过阅读党史读物,观看红色电影,聆听专题讲座等方式深入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积极参加机关第三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党史学习教育目标要求、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交流发言,确保党员在学习党史、借鉴党史中汲取成长营养,获取奋进力量,坚定理想信念。

3、扎实开展党员实践活动。把党员实践活动作为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素质的主要载体,中心全体人员扎实开展民意“5”来听行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坚持下沉社区服务群众,参加主题党日活动7次,进行政策宣讲2次,参与组织健康义诊活动1次,解决群众问题10余件。持续深化党员双报到活动,到联建社区(村)走访慰问贫困户和留守儿童3次。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心全体人员坚守包保路段,开展志愿服务,维护道路环境,引导文明出行,在具体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筑牢思想政治根基。

二、强化服务保障,积极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

2021年以来,迅速落实省局部署任务,围绕服务全局中心任务,开展财务报表程序智能转换、名录库资料收集维护辅助、自主电子问卷调查、网络安全保障、数据信息共享开放、新媒体信息维护等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1、积极主动做好财务报表智能转换工作。4月中旬接到省局任务后,数据中心积极筹划,在全市四上企业开展调研活动,通过调研摸清全市企业财务软件使用情况,制定研发方案,组织技术力量研发报表转换程序,制发《济宁市统计局联网直报企业财务报表转换生成统计报表工作实施方案》,在部分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5月19日,数据中心召开全市统计信息化工作会议,按照全市四上企业数量和县市区工作安排,制定全年工作计划,重点推进报表转换程序推广工作。8月份,根据省局科研所领导指示,我们继续丰富完善财务转换软件,除了原来的网络版,又开发了单机版、EXCEL版、主流财务软件自定义直接生成统计报表版等4种软件供企业选择使用,既保障了企业数据安全需要,又增加了企业软件使用便利性。至年末止,全市已有4919家企业完成转换程序安装工作,占全部计划企业的85.1%。

试点工作得到省局领导认可。5月7日,省局辛树人局长到济宁调研工作,我局积极准备,在汶上县新风光电子公司、邹城市荣信煤化公司向辛树人局长一行汇报演示了财务报表智能转换程序运行情况,辛局长对此给予充分肯定。

2、为大走访大调研活动研发电子问卷调查APP。为更好服务企业,摸清企业困难实情,制定实施一企一策,按照市领导要求,6月初全市统计系统开展“送政策送服务暨大走访大调研活动”,为配合活动顺利开展,提高调研效率,数据中心联合公司全力做好技术保障工作,基于“智慧统计-企业在线”平台,开发了移动端电子问卷调查程序APP,通过手机、PAD等设备到企业打点定位,填写调查问卷,并实时上传信息,极大提高了调查效率。6月下旬全市完成8800家企业调查,根据调查结果摸清了企业融资活动、投资计划、科研活动、政策期盼等情况,有效实现了统计—企业合联互通,梳理3965家成长性较好企业,及时归类推送各级有关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扶持政策、实施精准培育。

3、为普查中心名录库资料收集提供技术支持。按照省局普查中心要求,各地要定期提供各类宏观微观数据和四上企业基础资料,并对企业进行拍照打点定位,数据中心因应需要,迅速在济宁智慧统计-企业在线上加载任务功能模块,市县两级可以通过智慧统计系统采集各类信息,方便了工作开展。

4、做好网络安全保障工作。2021年是建党一百周年,各项庆祝活动相继举办,同时境内外各种网络攻击也集中出现。为做好网络安全保障工作,市局及时调整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全局抓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制发一系列网络安全保障制度,实行重要时期值班制度,制发《关于做好建党100周年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局人员高度増强安全防范意识,加强业务系统安全管理,明确网络信息安全和保密责任,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个人。对新媒体的内容发布,实行数据中心负责人把关,配合有关科室有效应对舆情。9月下旬召开了2021年度全市统计系统网络信息安全培训会议,参加人员包括市局各科室网络安全管理员及县市区局信息安全业务骨干,数据中心对网络安全工作作了培训和部署,层层压实责任。

5、做好信息共享开放工作。对接市大数据中心,做好市大数据中心布置的信息共享开放、智慧城市建设、数字济宁建设等信息化工作。今年以来相继完成了智慧城市建设方案、数字济宁建设方案等修订意见征集工作,根据大数据中心反馈信息共享开放中存在问题,数据中心一一及时解决。

做好信息平台运维工作。对前期建设的宏观经济资源库和四经普大数据平台,积极做好信息更新和技术升级工作,宏观库实现每月定期更新数据,每周定期更新信息。积极保障统计信息内外网正常运行。做好“数据济宁”微信公众号信息加载工作。2021年以来加载信息310篇,较好地发挥了宣传统计宣传发展作用。

6、做好常规统计信息服务。数据中心依据职能,积极做好常规的计算机打印机等硬件设备保障工作,做好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维护和技术支持,保障了联网直报平台安全顺畅调查上报。2021年由于防疫因素,视频会议大量增加,数据中心同志早来晚走,经常放弃周末休息,加班加点,全年保障国家局、省局、市局及各科室的70多个会议按时高质量举办。

7、做好通信补贴发放工作。为调动企业统计人员积极性,市局积极争取向四上企业统计人员发放每月50元通信补贴,2021年总计360万元。一是先行调研,摸清全市四上企业统计人员号码使用情况,建立全市企业统计人员通信录,并搭建了企业在线平台;二是服务优先,以为企业统计人员提供最优服务为宗旨,不再局限一家公司,引入多家合作公司实施,覆盖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全面满足了企业统计人员使用不同运营商的需要;三是规范操作,数据中心与局办公室及有关科室通力协作,积极配合,规范运作,顺利完成全部5800家企业补贴发放工作。

三、巩固推广创新成果,持续推进改革创新。在市局党组带领下,以“升规纳统”为目标,以“统计改革”为动力,创新机制筑牢基础,优化流程构建升规纳统“六步”工作法。一是巩固改革成果,将改革向全市扩展。2021年3月,按照于永生市长批示精神,积极推动全市所有县市区开展“六步”工作法推广,市局成立督导组分县市区督导检查,5月止全市所有县市区全部实施“六步”工作法,数据中心协调积极搭建升规纳统平台,为纳统改革提供信息保障。二是继续深化扩大改革成果。在汶上县南站街道实施统计“关口”前移,乡镇统计中心集合经贸、招商、项目、统计等部门资源,以“大统计”格局实现从招商引资到培育扶持到升规纳统全链条服务,有力提升纳统工作水平。三是积极参与筹备全省现场会在济宁召开,制作专题视频和画册宣传推广改革成果。

目前,升规纳统改革经验已在全市县市区推广,2021年7月28日山东省统计局在济宁召开现场观摩会,全省已有10个市70余个县区来济学习考察,经验在全省开花结果。2021年9月省委书记李干杰对济宁做法给予批示,2021年12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给予表扬的通报》对试点汶上县实施升规纳统“六步工作法”进行通报表扬。

 

2021年资产损益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本年度收入105.35万元,其中,财政收入105.35万元;本年度支出105.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3.43万元。我单位本年度净资产为3.74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0.27万元。

 

2021年实名制情况

焦丽   张新宇   吴鲁宁  高义侠   刘斌   张强   郗芳   侯波  韩晶  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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