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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经济运行监测中心2021年度登记管理信息公开
信息发布时间:2022-3-28 信息来源:济宁市统计局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现将济宁市经济运行监测中心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如下: 

 

法人单位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0800MB2858609P

单位名称:济宁市经济运行监测中心

住所:山东省济宁市圣贤路7

宗旨和业务范围:承担经济运行监测工作,参与分析研究全市经济运行和新旧动能转换进展情况;参与收集、整理和提供全市经济社会综合性数据信息;承担全市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年报事务工作;承担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法定代表人:张乃智

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开办资金:¥10万元

举办单位:济宁市统计局

 

事业单位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公益目标的实现,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是济宁市经济运行监测中心。

第三条  本单位类别是公益一类。

第四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圣贤路7号E0439。

第五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是财政拨款。

第六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是4万元。

第七条  本单位举办单位是济宁市统计局。

第八条  本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是济宁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第九条  本单位领导体制是行政领导人负责制。

第十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十一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承担经济运行监测工作,参与分析研究全市经济运行和新旧动能转换进展情况。

第十二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承担经济运行监测工作,参与分析研究全市经济运行和新旧动能转换进展情况。

(二)参与收集、整理和提供全市经济社会综合性数据信息。

(三)承担全市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年报事务工作。

(四)承担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 党的领导

第十三条  济宁市经济运行监测中心党支部要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本单位改革发展重大问题,支持行政主要领导人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要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推动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本单位党务工作由综合部(挂党群工作部牌子)负责组织实施,履行党建相关职责,所需经费从日常工作经费中列支。

第四章 举办单位

第十四条  举办单位享有下列权利:

(一)提出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二)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监督本单位运行;

(四)负责本单位工作人员招聘;

(五)审核章程草案及章程修改草案;

(六)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单位权利等。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  本单位的决策机构是中共济宁市统计局党组,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等。

第十六条  本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的产生方式为组织任命;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为举办单位任命。主要行政负责人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全面负责本单位业务工作;

(二)管理本单位的日常事务;

(三)负责本单位的人事、财务、资产等管理;

(四)主持开展工作;

(五)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义务有: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决策机构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

(三)按照事业单位职责范围和章程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六)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模范遵守财经纪律,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并加强对单位的财务管理;

(七)超越事业单位职权范围行使职权造成损害的,或者由于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承担相应责任;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条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本单位设置综合部(挂党群工作部牌子)、数据服务部、动能监测部等3个内设机构,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一)综合部(挂党群工作部牌子)。承担中心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相关管理服务工作;承办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等工作;承担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承担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参与收集、整理、提供全市经济社会综合性数据信息。

(二)数据服务部。管理各类统计数据和资料;参与处理、分析数据信息并向社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配合做好数据信息发布和新闻宣传工作;承担全市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年报事务工作。

(三)动能监测部。承担经济运行监测工作,参与分析研究全市经济运行和新旧动能转换进展情况;参与省对市、市对县重点工作及重要指标的进程监测和成果分析。

第六章 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八条  本单位的合法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十九条  本单位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二十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财务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配备、管理。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的人事管理、岗位管理、人员聘用、考核奖惩、社会保险、工资福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应当符合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后,变更新的法定代表人前应当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第七章 信息公开

第二十五条  本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开以下信息:

(一)本单位章程;

(二)本单位依法设立、变更登记信息;

(三)本单位年度报告。

第八章 终止程序和剩余资产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经审批机关决定撤销;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因其他原因依法依规应当终止的。

第二十七条  本单位终止,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

第二十八条  举办单位同意本单位终止后,本单位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  清算工作结束,形成清算报告,报举办单位审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三十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进行处置。

第九章 章程修改

第三十一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三)决策机构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经2021年5月20日中共济宁市统计局党组表决通过。

第三十四条  法律、法规、规章对章程的制定、修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济宁市经济运行监测中心。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备案之日起生效。

 

2021年业务开展情况

济宁市经济运行监测中心在济宁市统计局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引领,扎实推进党的建设,严格履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锐意进取、不断创新,圆满完成2021年各项工作。具体业务开展情况如下:

一、党的建设方面

中心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第一位,将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工作全过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中心根据局机关党委统一安排,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点讲话、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绩和历史经验的决策等,精心组织学习研讨,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开展“送政策送服务暨企业大走访、大调研”、“赓续红色血脉、奋进统计未来”主题统计开放日活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强化理论学习、业务学习、调研分析,打造一支“专、精 、尖”的高素质统计队伍。加强和改进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强化提升履职能力,实行重点工作分线作战制度,分头抓落实、抓推进、抓突破,凝聚工作合力。强化先进机关和精神文明创建,认真完成全市“5”来听、文明创建、“干部助企攀登”派驻等工作。

二、职责履行方面

(一)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1、打造“拳头”产品,擦亮统计服务“窗口”。改造升级月报平台,优化完善平台功能、丰富月报内容,实现 “一键成稿”,缩减审核、校稿时间,增强产品的可读性。做优常规统计产品,组编《济宁发展统计报告(2020)》、《各市优秀统计分析精选》,整合去年以来全省各市、全市各专业优秀统计分析研究和调研报告,客观展现经济社会发展全貌;及时刊发《2020年济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持续拓宽服务触角和受众面,正向引导社会预期;组编《2020年济宁统计年鉴》、改版《2020年统计手册》,整合“十三五”时期主要经济指标,扩容指标内容簇,提升产品可读性和可视性。

2、服务乡村振兴,扎实推进农业农村统计工作。严格按照《山东省农林牧渔业统计制度》《山东省农业产值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山东省县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制度要求和标准,开展农业生产条件统计、设施农业统计、蔬菜瓜果生产情况统计、农业产值综合统计、县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等工作,确保农村统计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结合济宁乡村振兴实际情况,精心编制了《济宁市乡村振兴监测方案(征求意见稿)》,召开监测指标座谈会征求方案意见、研讨指标含义,攥写《对济宁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监测的分析》调研报告,对全市乡村振兴实施情况做了详细的分析。

3、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做好城市年报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和省调查制度,研究务实管用工作举措,积极对接30余个部门、单位,梳理比对历年城市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及时跟进报表制度新变化,统筹制定工作方案,紧张有序收集基础数据信息,强化交叉审核验证,确保城市情况调查质量真实可靠。结合当前济宁城市发展现状,加强城市年报数据分析研究工作,分析研判全市城市发展总体趋势,不断提升城市基本情况统计服务水平。

4、围绕经济运行监测,做优统计分析服务。认真落实省局各项统计监测调查任务,扎实开展网络问卷调查、专题调研,先后完成企业经营情况调研问卷共8次,实地调研和专题座谈 5次,多篇专题快报被市政府信息科采用。认真落实局党组工作要求,高效完成“送政策送服务暨企业大走访、大调研”活动。通过实地督导调研,与企业家面对面座谈,回收有效样本7800余家,收集各类企业反馈问题和政策期盼2000余条,牵头组稿《关于全市“送政策送服务暨企业大走访、大调研”的分析报告》,为市委、市政府实施“干部助企攀登”工程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适应农村新形势、针对农业新问题,开展新疆棉花事件对济宁棉花生产影响的调查、现代高效农业生产情况调查、农药化肥使用情况调查、花生生产情况及价格走势调研等专项工作,攥写《新疆棉事件对济宁棉花生产影响的调查报告》、《关于济宁市农业现代化与农村发展现状的调研报告》等调研报告,为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出谋划策。围绕市委市政府领导需求,建立每月动态报告制度,主动靠上、快速反应,数据发布2日内形成深度分析报告报送市委市政府,为党政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聚焦省市考核、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评价、文明城市测评、舆情监测等工作,密切与市委考核办、市文明办、市政府信息科沟通汇报,强化经济数据解读,全年完成各类统计分析、调研报告、信息汇报100余篇。

5、加大统计新闻宣传,放大统计影响。紧盯经济运行,做好月度、季度常规统计数据发布,定期开展数据解读,全面分析经济运行新特征及数据波动情况,不断拓宽统计数据信息发布和咨询渠道。加强与市委宣传部、主流媒体深度合作,每季度召开济宁市经济运行情况发布会,连续三年走进“政风行风热线”栏目,制作播出济宁市“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系列专题报道,依托市委宣传部“纪录小康工程”数据库,全面纪录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十八大以来全市小康进程中的相关数据资料。以“赓续红色血脉、奋进统计未来”为主题,成功举办统计开放日系列主题活动,拉近政府统计与社会公众距离。组编建党百年统计画册,展现济宁统计人牢记初心使命、传承统计血脉的奋斗精神。

6、加强沟通协调,扎实开展高质量服务。对上加强沟通汇报,不折不扣完成上级交付的各项分析、调研任务。突出围绕经济社会综合考核、文明城市测评、新旧动能监测、乡村振兴监测指标发布等工作,坚持勤汇报、勤沟通,通过各种方式宣传济宁统计工作,争取省局理解和支持。聚焦考核指标、舆情监测等工作,密切与市委考核办、市政府信息科沟通汇报,强化经济数据解读。聚焦农村统计,加强与农业、渔业、牧业、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的沟通交流,适时进行统计知识培训,做到事前及时预警、事中联合分析,事后共谋发展,有力促进了农村统计工作提质增效。

(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

1、严格按照市政府要求进行法人单位信息公开,及时准确编辑整理《统计公报》、《统计手册》、《统计年鉴》中监测中心部分内容,为市委、市政府,市直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提高统计信息咨询工作。

2、指导全市做好综合统计、城市年报统计、农村统计工作。为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监测中心通过会议培训、编写审核公式、制定审核办法等对数据加大审核评估,切实提高了数据质量;通过业务培训、在线指导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素质。监测中心工作得到省、市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高度认可,荣获省统计局综合统计工作综合奖,城市基本情况统计、农村统计工作综合奖。

3、规范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健全内部管理和工作制度,建立监测中心工作日志台账,以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以行动提高社会效益。

4、立足岗位、服务大局。积极参与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民意五来听”、“干部助企攀登”派驻等活动,立足岗位,服务大局,为济宁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统计力量。

5、分析服务工作取得新收获。监测中心适应新形势,充分发挥统计优势与职能,为科学决策提供优质服务,全年撰写各类分析信息100余篇,半数以上信息被国家网、省网、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报刊及各类新闻媒体采用,1篇信息专报获省委书记批示,3篇被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助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蓬勃发展》获全省优秀统计分析评比一等奖,多篇调研成果在政府系统评选中获得好名次。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调研分析有待进一步深入加强。争取每月至少一次赴企业、基层对企业农村生产情况、基层基础建设中出现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分析,不断提升经济形势分析判断能力,深挖背后原因规律,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统计支持。

2、地市之间的业务沟通有待加强。对标对表找差距,加强业务能力的沟通,取长补短,以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加强对比分析,提升综合统计服务水平。

3、统计宣传能力不足,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下步,将充分依托“数据济宁”微信公众号、济宁统计信息网等网络新媒体平台,主动担当发声,有序有力有度做好数据发布、解读,不断丰富统计服务宣传产品内容,促进统计知识、统计信息传播。

三、创新创优方面

一是创新做好全局工作总结宣传。围绕济宁统计改

革创新和升规纳统“六步工作法”实践,立足构建大综合职能,积极总结归纳,深入挖掘经验,形成亮点做法,年初被市政府纳入全市十大改革创新案例;8月份组稿《济宁市创新升规纳统管理模式激发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动能》信息专报,山东政务信息全文刊发,获得省委书记批示。

二是创新制定《济宁市农药化肥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办法》。为高效、高质量监测全市农药化肥使用情况,进一步规范农药化肥统计工作流程,有效服务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更好服务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不断增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持续提升农药化肥使用量统计数据质量,制定《济宁市农药化肥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办法》。这一创新数据质量管控办法让农药化肥统计工作流程更加清晰、规范、高效。未雨绸缪,开展化肥农药使用和销售量快速调查。

三是创新做好专题产品组编工作。充分对接专业科室需

求,编印《统计财会知识培训手册》,作为统计工作者系统学习财会知识的工具书;编印《赓续红色血脉奋进统计未来——敬献建党一百周年画册》,把经济发展和统计变迁深度融合,留存统计记忆、追溯来时路,展现了统计与祖国共成长的历史印记。

 

2021年资产损益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本年度收入93.91万元,其中,财政收入93.91万元;本年度支出93.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2.23万元。我单位本年度净资产为3.85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0.29万元。

 

2021年实名制情况

主任:张乃智

其他人员:郭延振  苏巧荣  任超群  梁风菊  张蕊  乔惠  赵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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