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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统计和基层统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3-3-21 信息来源:济宁市统计局

根据《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统计和基层统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鲁统字〔2023〕25号)文件要求,我市报送2022年度统计和基层统计高级职称评审材料工作现已开始,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贯彻落实。

除鲁统字〔2023〕25号文件要求报送的评审材料外,需同时提供《济宁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表》一式两份、《专家(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表》一份。

评审材料请于2023年4月3日前报送(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报送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圣贤路7号第23届省运会指挥中心A0429房间联系电话:2967649


济宁市统计局

2023年3月21日




附件:

附件1: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统计和基层统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pdf

附件2:济宁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表.doc

附件3:专家(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表.doc

附件4:山东省统计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正高级统计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统字〔2020〕87号).PDF

附件5:山东省统计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级统计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 (鲁统字〔2022〕127号).pdf

附件6:山东省统计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统计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统字〔2022〕128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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