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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经济运行监测中心2022年度登记管理信息公开
信息发布时间:2023-3-28 信息来源:济宁市统计局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现将济宁市经济运行监测中心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如下: 

 

法人单位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0800MB2858609P

单位名称:济宁市经济运行监测中心

住所:山东省济宁市圣贤路7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承担经济运行监测工作,参与分析研究全市经济运行和新旧动能转换进展情况;参与收集、整理和提供全市经济社会综合性数据信息;承担全市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年报事务工作;承担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法定代表人:张乃智

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开办资金:¥10万元

举办单位:济宁市统计局

 

事业单位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公益目标的实现,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是济宁市经济运行监测中心。

第三条  本单位类别是公益一类。

第四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圣贤路7号E0439。

第五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是财政拨款。

第六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是4万元。

第七条  本单位举办单位是济宁市统计局。

第八条  本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是济宁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第九条  本单位领导体制是行政领导人负责制。

第十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十一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承担经济运行监测工作,参与分析研究全市经济运行和新旧动能转换进展情况。

第十二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承担经济运行监测工作,参与分析研究全市经济运行和新旧动能转换进展情况。

(二)参与收集、整理和提供全市经济社会综合性数据信息。

(三)承担全市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年报事务工作。

(四)承担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 党的领导

第十三条  济宁市经济运行监测中心党支部要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本单位改革发展重大问题,支持行政主要领导人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要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推动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本单位党务工作由综合部(挂党群工作部牌子)负责组织实施,履行党建相关职责,所需经费从日常工作经费中列支。

第四章 举办单位

第十四条  举办单位享有下列权利:

(一)提出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二)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监督本单位运行;

(四)负责本单位工作人员招聘;

(五)审核章程草案及章程修改草案;

(六)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单位权利等。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  本单位的决策机构是中共济宁市统计局党组,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等。

第十六条  本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的产生方式为组织任命;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为举办单位任命。主要行政负责人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全面负责本单位业务工作;

(二)管理本单位的日常事务;

(三)负责本单位的人事、财务、资产等管理;

(四)主持开展工作;

(五)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义务有: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决策机构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

(三)按照事业单位职责范围和章程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六)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模范遵守财经纪律,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并加强对单位的财务管理;

(七)超越事业单位职权范围行使职权造成损害的,或者由于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承担相应责任;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条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本单位设置综合部(挂党群工作部牌子)、数据服务部、动能监测部等3个内设机构,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一)综合部(挂党群工作部牌子)。承担中心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相关管理服务工作;承办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等工作;承担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承担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参与收集、整理、提供全市经济社会综合性数据信息。

(二)数据服务部。管理各类统计数据和资料;参与处理、分析数据信息并向社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配合做好数据信息发布和新闻宣传工作;承担全市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年报事务工作。

(三)动能监测部。承担经济运行监测工作,参与分析研究全市经济运行和新旧动能转换进展情况;参与省对市、市对县重点工作及重要指标的进程监测和成果分析。

第六章 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八条  本单位的合法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十九条  本单位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二十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财务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配备、管理。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的人事管理、岗位管理、人员聘用、考核奖惩、社会保险、工资福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应当符合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后,变更新的法定代表人前应当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第七章 信息公开

第二十五条  本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开以下信息:

(一)本单位章程;

(二)本单位依法设立、变更登记信息;

(三)本单位年度报告。

第八章 终止程序和剩余资产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经审批机关决定撤销;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因其他原因依法依规应当终止的。

第二十七条  本单位终止,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

第二十八条  举办单位同意本单位终止后,本单位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  清算工作结束,形成清算报告,报举办单位审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三十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进行处置。

第九章 章程修改

第三十一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三)决策机构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经2021年5月20日中共济宁市统计局党组表决通过。

第三十四条  法律、法规、规章对章程的制定、修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济宁市经济运行监测中心。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备案之日起生效。

 

2022年业务开展情况

济宁市经济运行监测中心在济宁市统计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党建为引领,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部署要求,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加强专业合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创新统计服务手段,提高统计服务效能,深化中心自身建设,着力推动2022年中心工作上水平、上台阶。具体业务开展情况如下:

一、党的建设方面

监测中心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为指导,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的重要论述等内容。深刻认识“两个确立”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班子准确把握大局、科学应对复杂局面、促进工作落实的能力。组织中心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通过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进行每日线上学习,通过领导干部带头、中心人员集体学等方式原原本本学党章学党规学党史,通过谈心谈话深入探讨当前全市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各项制度的新变化和业务工作遇到的堵点卡点问题,集思广益谋发展,中心全体人员“一岗双责”,通过积极参加局党组、支部组织的文明单位创建、文明城市创建、新冠疫情防疫活动、“民意5来听”、“慈心一日捐”、手拉手搭建希望小屋等活动践行党员使命,通过撰写高质量的调研分析报告、编印全市经济运行监测月报将理论与实践融合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监测中心全体人员理论素养不断提高。

二、职责履行方面

(一)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1、着眼服务工作大局,持续增强统计保障水平。一是高质量服务全市考核大局。围绕省对市高质量发展考核方案,统筹专业力量,对采用统计数据的21类二级指标、41小类指标,逐一进行分析研判,详细指出各考核指标存在问题,提出具体可操作性意见建议,精准服务全市考核大局。二是积极发挥统计参谋作用。牵头承办经济运行、重点工作、综合考核等有关材料起草工作,主动对接两办需求,配合做好市级层面重要会议筹备工作,完成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全市统计工作会议等有关会议文件、讲话起草工作,宣传统计工作、服务党政决策,今年以来组织和参与各类汇报200余篇,各类分析信息近百篇,省市领导批示20次。三是服务全市“三个走在前”。设计审核表格,做好前期审核,高质量开展县域、乡镇、村级经济社会发展监测工作;主动向前作为,收集部门数据。积极向部门发函收集县卡指标反馈县市区,减少了县级业务人员的工作量并提高了数据质量;服务全市“三个走在前”,收集部门数据,做好乡村振兴战略监测工作,测算推进情况指数,撰写专题报告全面反映乡村振兴发展概况。

2、全面深化综合职能,圆满完成省局工作任务。一是精准实施农业统计制度,高质量完成常规农业统计工作。中心根据局中心工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工作部署,制定周密工作计划,各项业务环节清晰规范,严格贯彻落实《山东省农林牧渔业统计制度》《山东省农业产值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山东省县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等,严格按照统计标准开展农业生产条件统计、设施农业统计、蔬菜瓜果生产情况统计、农业产值综合统计、县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等工作,确保市、县、乡三级农村统计工作节奏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确保农村统计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高质量完成了各项年报、季报工作。二是全力做好省对市连线服务保障。围绕省对市“一对一”视频连线,认真落实省局工作要求,每月认真开展经济运行分析,强化济宁经济深度解读,高质量完成济宁分析素材5篇以上。三是扎实开展网络问卷调查。每月选取300余家重点企业开展问卷调查,整理加工月度经济运行综合指数,选取重点、热点问题撰写专题调研报告,累计开展企业调查近3000家,收集企业典型案例100余篇,梳理提报案例分析9篇,编制运行指数3次,参与全省运行指数分析工作1次。四是积极落实省局专题调研。主动融入全省运行分析大局,加强济宁专题热点解读,今年先后完成农业金融服务、稳增长高质量政策成效、“长三角”地区订单流转、出口下降、济宁市主要农资供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问卷调查等近10项专题调研。同时围绕经济运行情况、企业新旧动能转换进程等专题,高质量完成省局领导两次来济调研工作,积极为全省高质量发展作出济宁贡献。五是高质量开展黄河流域监测调研论证工作。认真研究学习国家和省、市有关精神,与20余个部门沟通对接,会同2个县(梁山、汶上分别处于黄河干流、支流),对69项指标体系进行研究,提出针对性建设性意见,为全省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贡献济宁智慧。

3、打造统计优质产品,擦亮统计窗口品牌。一是做好做优常规统计产品。对接财政、税务、商务、人民银行等部门,畅通数据交流渠道,定期收集整理经济运行监测月报,每期整理数据约2万条,累计印刷9期,得到市领导、各部门、社会公众一致肯定。二是切实推出一批统计精品。为喜迎二十大,数说济宁十年发展成就,编辑出版“十年砥砺筑华章 赓续奋斗谱新篇”、“新时代取得新成绩 新理念引领新发展”等内容丰富统计产品,详细阐述党的十八大以来济宁经济社会取得亮眼成就。三是持续抓牢系列窗口产品。修编统计手册、统计年鉴,对接联系30余个部门单位,综合把握年度快报、普查数据、历史数据修订,数据可比性和口径延续性等多种因素,结合实用性、及时性原则,融合多部门数据汇编完成并印刷出版。组编《济宁发展统计报告(2021)》,整理优秀统计分析及调研报告汇编成书,精准反应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

4、用好统计宣传手段,不断提升社会影响力。一是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围绕全市经济运行,积极回应社会信息需求和关切,形成一季度主要经济指标一发布机制,今年已召开3次新闻发布会,较好满足社会公众数据需求,提升统计知晓度。二是积极参与行风政风热线栏目。每年走进政风行风直播间,详细讲解社会大众关心的统计知识,如,GDP如何算出来、劳动工资如何计算、“四上”企业是什么、居民收入是多少等问题,较好普及统计知识,让社会大众了解统计、参与统计、支持统计,营造良好统计氛围。三是及时回复统计有关网络问政。为畅通政府与大众联系,开设网络问政专栏,主要负责统计方面有关提问,对于网友问题第一时间详细耐心回复,目前我局网络问政回复率和满意率均为100%,居全市第1名。

5、全面加强中心职能建设,不断拓展综合统计能力。一是积极主动参与全局工作。面对突发疫情,中心迎难而上,积极主动参与到全局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综合统揽全局作用,1人常态化在社区疫情防控,统筹汇总各值守班组信息,统一报送至疫情防控指挥部,获得局领导高度称赞;1人改选进入济宁市统计局第二党支部委员会,参与全局党建工作,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顺利完成党费收缴、活动信息整理录入、活动宣传等工作,锤炼综合人综合能力;参加五经普试点、升规纳统等全局业务工作,起草把关各类文件汇报20余篇,获得各级领导一致好评。二是牵头开展统计大讲堂。全面挖掘全市统计专家人才和统计相关领域行家里手,组建统计大讲堂人才库,排好授课计划表,围绕团队合作、统计分析、法治宣传、基层基础建设、统计业务能力提升等主题,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统计大讲堂。

(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

1、严格按照市政府要求公开法人单位信息,及时编辑整理《统计公报》、《统计手册》、《统计年鉴》中涉及部分内容,为市委、市政府,市直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提供及时准确的统计信息咨询信息。

2、组织指导县市区做好全市综合统计、城市年报统计、农村统计工作。为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监测中心通过视频会议培训指导、编写审核公式、制定审核办法、开展农村基层基础检查等对数据加大审核评估,切实提高了数据质量;通过业务培训、在线指导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素质。监测中心工作得到省、市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高度认可,荣获省统计局综合统计工作综合奖和农村统计工作综合奖。

3、制度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健全内部管理和工作制度,监测中心建立工作日志制度,设置农业产值核算监测台账和农业统计数据质量风险监测台账,通过工作方式的细化提高工作效率,扩大社会效益。

4、勇于担当、服务大局。克服工作量大的困难,勇于担当,积极参与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民意五来听”、“干部助企攀登”派驻、社区防疫等活动,服务大局,为济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统计力量。

5、分析服务水平更上新台阶。监测中心适应新形势,充分发挥统计优势与职能,为科学决策提供优质服务,全年撰写各类分析信息100余篇,半数以上信息被国家网、省网、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报刊及各类新闻媒体采用,1篇信息获省委书记李干杰批示,19篇被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在全市政务信息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1篇分析获山东省优秀分析评比二等奖;顺利完成省局安排各项任务,连续数月综合考核名次进入第一方阵。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深度调研分析有待进一步加强。结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难题及热点,及时的深入企业、基层开展多种形式的调研,深挖问题背后原因规律,调研后及时形成有深度、建议性强的分析信息,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统计数据支撑。

2、部门间沟通有待进一步加强。为更服务好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加强与部门之间的沟通,充分发挥统计的监督预警职能,形成部门抓发展统计促发展的格局。

3、统计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充分依托“数据济宁”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网络新媒体平台,制作系列统计宣传产品,及时做好数据发布、解读,信息咨询回复,不断丰富统计服务宣传产品内容,提升统计的宣传力影响力。

三、创新创优方面

一是创新开展企业首报专项行动。紧扣需求、主动作为,着眼服务保障“首季开门红”,创新启动2022年企业高质量首报专项行动,统筹市、县、乡800余名统计干部力量,集中一周时间,对去年以来新纳统单位开展“一对一”培训指导,推动所有单位快速规范统计行为、实现高质量报表条件,为全市“首季开门红”工作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二是创建“日监测”机制。密切跟紧企业直报,做好“四上”日监测工作,梳理汇总监测中发现的问题,组织专业及时预警、靠上服务,努力推动统计数据全面真实反映好我市经济工作成效,累计形成日监测分析报告50余篇。

三创新培训审核方式,夯实农村数据质量。一是变线下为线上,克服疫情影响,将线下培训改成线上视频培训,上半年共组织召开三次县市区视频培训会议,确保培训到位,促进县区农业统计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升,提高工作效率和数据质量。二是变文字为动画,创新制作农业生产统计动画微课(4个),以更加生动形象的形式讲述新增报表和常规报表易犯的错误及注意事项,让县乡村工作人员更直观的理解掌握,培训效果良好。三是变理论为实践,将理论式的审核方式落到实际操作中,编制表内表间审核公式,手把手教会县区农业统计人员新建统计报表,真正将理论知识变为实操能力,在加强数据审核力度的基础上提高基层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人员的业务能力。

 

2022年资产损益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本年度收入130.02万元,其中,财政收入130.02万元;本年度支出130.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24.32万元。我单位本年度净资产为3.58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0.27万元。

 

2022年实名制情况

郭延振  任超群  张蕊  乔惠  赵晓静  梁风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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