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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统计数据中心2022年度登记管理信息公开
信息发布时间:2023-3-28 信息来源:济宁市统计局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现将济宁市统计数据中心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如下:

 

法人单位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0800MB2858617J

单位名称:济宁市统计数据中心

住所:山东省济宁市圣贤路7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承担全市统计数据处理工作;承担统计信息相关资讯服务工作;承担全市统计信息数据库、网络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承担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法定代表人:徐冰

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开办资金:¥10万元

举办单位:济宁市统计局

 

事业单位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公益目标的实现,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是济宁市统计数据中心。

第三条  本单位类别是公益一类。

第四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圣贤路7号E0456。

第五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是财政拨款。

第六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是4万元。

第七条  本单位举办单位是济宁市统计局。

第八条  本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是济宁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第九条  本单位领导体制是行政领导人负责制。

第十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十一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承担全市统计数据处理工作;承担全市统计信息数据库、网络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

第十二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承担全市统计数据处理工作。

(二)承担统计信息相关资讯服务工作。

(三)承担全市统计信息数据库、网络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

(四)承担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 党的领导

第十三条  济宁市统计数据中心党支部要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本单位改革发展重大问题,支持行政主要领导人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要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推动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本单位党务工作由综合部(挂党群工作部牌子)负责组织实施,履行党建相关职责,所需经费从日常工作经费中列支。

第四章 举办单位

第十四条  举办单位享有下列权利:

(一)提出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二)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监督本单位运行;

(四)负责本单位工作人员招聘;

(五)审核章程草案及章程修改草案;

(六)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单位权利等。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  本单位的决策机构是中共济宁市统计局党组,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等。

第十六条  本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的产生方式为组织任命;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为举办单位任命。主要行政负责人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全面负责本单位业务工作;

(二)管理本单位的日常事务;

(三)负责本单位的人事、财务、资产等管理;

(四)主持开展工作;

(五)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义务有: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决策机构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

(三)按照事业单位职责范围和章程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六)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模范遵守财经纪律,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并加强对单位的财务管理;

(七)超越事业单位职权范围行使职权造成损害的,或者由于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承担相应责任;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条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本单位设置综合部(挂党群工作部牌子)、信息部、技术部等3个内设机构,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一)综合部(挂党群工作部牌子)。承担中心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相关管理服务工作;承办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等工作;承担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承担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参与政务大数据发展及经济社会发展数据资源管理体系的设计与建设。

(二)信息部。负责统计数据分析研究、数据应用推广、建模分析设计等数据开发应用工作;负责各类统计数据信息平台数据挖掘项目的方案设计和建设工作;负责统计网络系统的信息发布管理等工作;承担统计网络信息资讯服务工作;承担有关数据研发任务。

(三)技术部。负责各类统计数据信息平台项目的技术实施及运行管理;负责本单位数据存储管理、数据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管理、硬件设备管理等工作;负责统计信息化服务工作。

第六章 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八条  本单位的合法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十九条  本单位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二十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财务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配备、管理。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的人事管理、岗位管理、人员聘用、考核奖惩、社会保险、工资福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应当符合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后,变更新的法定代表人前应当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第七章 信息公开

第二十五条  本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开以下信息:

(一)本单位章程;

(二)本单位依法设立、变更登记信息;

(三)本单位年度报告。

第八章 终止程序和剩余资产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经审批机关决定撤销;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因其他原因依法依规应当终止的。

第二十七条  本单位终止,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

第二十八条  举办单位同意本单位终止后,本单位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  清算工作结束,形成清算报告,报举办单位审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三十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进行处置。

第九章 章程修改

第三十一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三)决策机构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经2021年5月20日中共济宁市统计局党组审议通过。

第三十四条  法律、法规、规章对章程的制定、修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济宁市统计数据中心。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备案之日起生效。

 

2022年业务开展情况

2022年以来,济宁市统计数据中心在市局党组正确领导下,积极对接省局科研所,围绕全局中心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服务高质量发展,积极履职尽责、下大力气提升技术保障能力,深入研究数字化智能化统计建设,着力做好网络安全工作,改革创新实现新突破,获得全省统计系统信息化建设先进表彰。

一、服务高质量发展,突出政治引领,筑牢思想政治根基

牢记思想政治工作是其他一切工作的基本理念,数据中心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第一要务,一直将党的领导在统计数字化智能化工作中实现全覆盖。

1、端正学习态度。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永恒课题,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2022年数据中心全体人员进行集中学习13次,专题研讨4次,从政治理论学的情况来看,大家对学习的认识是到位的,都能自觉按时参加学习,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整个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做到了学习有计划、读书有笔记、集中讨论有记录、学习情况有通报、经验体会有交流。

2、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确保党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全体党员干部必须学深悟透,把握好党的政治建设基本原则,保持党的政治本色,推动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领导在职能配置上更加科学合理、在体制机制上更加完备完善、在运行管理上更加高质高效,确保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面领导。

3、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党员实践活动。结合疫情防控,落实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素质精神,数据中心全体人员升入社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进行防疫政策宣讲,积极参与义工活动,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数据中心全体人员坚守包保路段,开展志愿服务,在具体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筑牢思想政治根基。

二、发挥统计数据优势,提升数字化智能化统计建设

2022年,迅速落实市委市政府及省局工作部署,围绕升规纳统、自主电子问卷调查、网络安全保障、数据信息共享开放、新媒体信息维护等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1、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今年以来,持续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按照年初制订的信息化建设任务,全力做好“升规纳统监测平台”、“智慧统计-企业在线”和“智慧人普大数据分析平台”建设,2月份制定招标需求,3月完成三个平台招投标工作,5月“升规纳统监测平台”、“智慧统计-企业在线”通过专家验收,“智慧人普大数据分析平台”建设正在顺利进行。主动服务于经济普查工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阶段清查摸底省级试点确定在济宁汶上后,数据中心积极跟进做好技术支持保障,在升规纳统监测平台基础上扩展功能、优化流程、完善体系,升级为五经普试点清查摸底工作平台,集名录底册收集比对、名录审核、普查区分配、打点定位、采集数据、汇总分析等功能于一体,实现普查全流程信息化,在全市各县市区专项试点应用后,有效提高普查工作效率。积极服务于部门联合调研。10月中旬,市人社局联合市统计局、市攀登企业指挥部等联合开展攀登企业人才需求问卷调查,数据中心承接电子问卷程序设计工作,经过两周密集对接工作,目前电子问卷已基本完成,正在最后完善。

2、有效防范网络和信息安全风险。今年以来国内国外大事多要事多,叠加交织疫情防控,网络安全面临更加复杂严峻形势,数据中心在局党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局和市委网信办指示要求,制订安全规划,多措并举保障网络数据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贡献自己力量。一是周密排查安全隐患。自年初以来,市局组织技术力量每月一次排查全市统计系统安全隐患,对内外网络、统计数据、办公电脑、安全配置、应急方案等逐项摸排,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力量解决。根据省局下发的安全风险通知,第一时间分析排查迅速解决,化解风险,堵塞安全漏洞。按照安全规范,要求合作公司强化账号登录密级管理,提高密码强度,提升应急解决能力。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市局建立党组书记、局长双第一责任人制度,数据中心今年三次做党组网络安全专题汇报,发文部署县市区局开展安全自查检查工作,强调网络安全无小事,要求县市区局建立网络安全责任制,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全局、全市统计系统。加强值班勤务工作。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期间、党的二十大期间,数据中心制定值班表建立假期值班制度。加强服务外包安全责任制。与服务外包方签订保密协议,服务外包技术人员均签订保密承诺书。强化数据内容隔离,上网统计数据专人负责,专人监控,做到责任到人、责任到机。三是开展网络安全攻防演练。针对当前严峻复杂网络安全形势,市局与网信、公安、大数据等部门协调配合,组织技术力量开展网络安全攻防演练,通过演练查找安全漏洞,发现化解安全隐患,有利提升安全防护水平。四是积极开展安全培训。网络安全责任在人,安全责任、安全意识、技术水平至关重要。今年以来市局除参加国家局省局安全培训外,还组织县市区利用五经普试点会议开展网络安全培训,利用县市区自查开展技术培训,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又多次部署县市区强化网络安全纪律,做到守网有责,守网有力。

3、服务和维护一套表平台及全局计算机安全运行。维护一套表平台安全运行,保障各专业报表报送顺畅是重要的常规工作,一直常抓不懈。数据中心积极做好服务保障,各科室计算机出现故障后能第一时间进行维护修理,调试软硬件,保障工作网络安全运行。同时积极推进国产化设备替代工作。进一步做好财务报表智能转换统计报表工作,按照省局工作部署,今年继续推进财务报表智能转换工作,每月调度县市区进度,及时向省局报告。认真做好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规范发放四上企业通信补贴。今年市局继续争取财政资金360万元,补助四上企业统计人员通信费用,数据中心完善制度,对接移动、联通等公司改进补贴方式,对7000多家企业完成补贴任务。

5、及时维护网站更新自媒体信息,保障视频会议运行顺畅。2022年及时维护统计信息网站,微信公众号更新信息220多篇。全年保障各种视频会议近100次,在全省五经普交流会设备突发断电故障后,及时果断处理,使用笔记本电脑应急替代,保障收看收听会议内容。

6、做好数据共享开放工作。根据市大数据中心要求,积极对接省局共享开放目录,学习借鉴聊城等地先进经验,完善本地数据共享开放目录。认真做好数字政府建设统计部门承担工作。

7、讲大局支持四进工作。去年今年两年数据中心发扬大局意识,支持局四进工作,连续派出骨干力量开展四进工作,目前仍有一名同志已在外超期工作半年。

存在问题:一是技术力量薄弱。由于调动、四进等各种因素,数据中心仅剩一名技术人员,维护保障全局信息化设备及安全任务非常繁重。二是依然存在网络信息安全风险隐患。全市统计系统人员、设备众多,部分人员安全意识单薄,非法访问不安全网站事件时有发生。三是部分设备使用时间较长,出现老化问题,故障率上升,影响工作运行。就上述问题局党组已经认真研究,在2023年预算中列支相应费用更新相关设备,加强人员培训。

三、积极推进统计改革创新

数据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全局改革创新,从技术层面完成了“济宁市升规纳统监测平台”、“济宁市智慧统计企业在线平台”、“济宁市智慧人普大数据分析平台”、“全省五经普综合试点系统”、“法产关联关系系统”等统计数字化建设任务,很好地服务统计业务,为统计改革创新提供了可靠技术支持。

今年以来,市局继续推进统计改革创新工作,数据中心根据业务科室需要,积极探索相关应用。一是继续深化升规纳统改革。今年全局围绕服务业和批零住餐行业开展针对性纳统工作。区域上以“三区一市”为重点,行业上以城市商业综合体、加油站、楼宇经济、专业市场为重点,分类探索突破,上半年全市实现纳统过千家。6月11日,市委书记林红玉在我局报送的《全市升规纳统工作情况汇报》上作出批示,指出全市升规纳统整体工作不错,值得表扬。上半年,市“两办”三次通报表扬我市升规纳统工作。二是谋划改革新思路。以省局五经普清查摸底试点放在汶上县为契机,以搞准搞实经济社会发展数据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探索创新清查摸底业务流程、主要环节,全面摸清试点地区各类单位、个体经营户基本情况和生产经营情况,重点研究各类单位复杂组织架构、法产关联关系,重点突破财务制度不健全的规下企业经济指标核算办法,重点摸索以网络经济、数字经济、新媒体为代表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新经济清查摸底方法。通过认真总结清查摸底试点经验和存在问题,破解统不全统不准等难题,为全省开展第五次经济普查积累经验,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方式方法。目前汶上济宁试点工作已得到省局肯定认可,原打算在济宁召开试点总结现场会,因疫情因素已经推迟。三是改革再获新荣誉。上半年市局一名同志荣获全省改革尖兵称号,这是全市统计工作者集体智慧的结晶,也是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我市统计工作的充分肯定。

 

2022年资产损益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本年度收入191.97万元,其中,财政收入191.97万元;本年度支出191.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86万元。我单位本年度净资产为3.46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0.28万元。

 

2022年实名制情况

主任:梁立

其他人员:焦丽   张新宇   吴鲁宁  高义侠   张强   郗芳   侯波  王琳  韩晶  杨鸿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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