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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统计局荣获全市2022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先进单位”
信息发布时间:2023-5-22 信息来源:济宁市统计局

5月13日,济宁市综合绩效考核总结表彰会议召开,市统计局连续三年获得“综合绩效考核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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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市统计局树牢“争一流、争第一、争唯一”工作要求,解放思想、担当实干,纵深推进各项统计重点工作,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职能作用,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服务保障。市统计局连续12年蝉联“全国文明单位”,获评“全省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山东省资源综合利用先进单位”、“全市政绩考核先进单位”,1名同志荣获“全国统计系统先进统计工作者”,2名同志荣获“全省统计系统先进个人”,1名同志荣获“全省改革尖兵”。


(一)重预警深参与,统计服务保障取得新成效。立足“参与决策”、“数智融合”定位,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需求,不断放大统计职能作用,着力打响统计服务品牌。2022年形成各类分析信息近百篇,中国信息报、中国统计、山东统计等刊文推广8次,先后2次在全省会议上介绍济宁统计服务经验、2次在全市大会上作典型发言,市级领导批示20余次,参政辅政能力明显增强。


(二)抓创新求突破,企业升规纳统取得新成效。坚持“扩面”“提质”并重,持续创新工作思路,全力凝聚企业培育纳统强大合力,2022年全市新增“四上”企业2058家、连续两年突破2000家,持续为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市两办先后发文通报表扬3次,连续3次在市委总结大会上作典型发言,《济宁市狠抓企业培育纳统 助推全市经济实现开门稳开门红》获李干杰同志批示。


(三)强担当善作为,落实重点任务取得新成效。2022年高质量完成国家和省局重点任务6项,先后承接“四下”单位抽样调查样本统筹设计试点、群众安全感调查2项国家级重点任务,及名录库体系采集系统、五经普筹备阶段清查摸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单位关联关系调查4项省级试点任务,全力为我市发展营造良好环境。2023年2月份全省五经普筹备推进会议上,济宁市统计局、汶上县政府、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管局、中都街道作典型发言,省局全面肯定并推广我市五经普工作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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