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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经济运行监测中心2023年度登记管理信息公开
信息发布时间:2024-3-19 信息来源:济宁市统计局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现将济宁市经济运行监测中心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如下: 

 

法人单位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0800MB2858609P

单位名称:济宁市经济运行监测中心

住所:山东省济宁市圣贤路7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承担经济运行监测工作,参与分析研究全市经济运行和新旧动能转换进展情况;参与收集、整理和提供全市经济社会综合性数据信息;承担全市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年报事务工作;承担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法定代表人:张乃智

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开办资金:¥10万元

举办单位:济宁市统计局

 

事业单位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公益目标的实现,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是济宁市经济运行监测中心。

第三条  本单位类别是公益一类。

第四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圣贤路7号E0439。

第五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是财政拨款。

第六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是4万元。

第七条  本单位举办单位是济宁市统计局。

第八条  本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是济宁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第九条  本单位领导体制是行政领导人负责制。

第十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十一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承担经济运行监测工作,参与分析研究全市经济运行和新旧动能转换进展情况。

第十二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承担经济运行监测工作,参与分析研究全市经济运行和新旧动能转换进展情况。

(二)参与收集、整理和提供全市经济社会综合性数据信息。

(三)承担全市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年报事务工作。

(四)承担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 党的领导

第十三条  济宁市经济运行监测中心党支部要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本单位改革发展重大问题,支持行政主要领导人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要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推动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本单位党务工作由综合部(挂党群工作部牌子)负责组织实施,履行党建相关职责,所需经费从日常工作经费中列支。

第四章 举办单位

第十四条  举办单位享有下列权利:

(一)提出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二)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监督本单位运行;

(四)负责本单位工作人员招聘;

(五)审核章程草案及章程修改草案;

(六)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单位权利等。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  本单位的决策机构是中共济宁市统计局党组,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等。

第十六条  本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的产生方式为组织任命;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为举办单位任命。主要行政负责人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全面负责本单位业务工作;

(二)管理本单位的日常事务;

(三)负责本单位的人事、财务、资产等管理;

(四)主持开展工作;

(五)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义务有: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决策机构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

(三)按照事业单位职责范围和章程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六)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模范遵守财经纪律,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并加强对单位的财务管理;

(七)超越事业单位职权范围行使职权造成损害的,或者由于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承担相应责任;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条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本单位设置综合部(挂党群工作部牌子)、数据服务部、动能监测部等3个内设机构,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一)综合部(挂党群工作部牌子)。承担中心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相关管理服务工作;承办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等工作;承担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承担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参与收集、整理、提供全市经济社会综合性数据信息。

(二)数据服务部。管理各类统计数据和资料;参与处理、分析数据信息并向社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配合做好数据信息发布和新闻宣传工作;承担全市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年报事务工作。

(三)动能监测部。承担经济运行监测工作,参与分析研究全市经济运行和新旧动能转换进展情况;参与省对市、市对县重点工作及重要指标的进程监测和成果分析。

第六章 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八条  本单位的合法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十九条  本单位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二十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财务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配备、管理。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的人事管理、岗位管理、人员聘用、考核奖惩、社会保险、工资福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应当符合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后,变更新的法定代表人前应当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第七章 信息公开

第二十五条  本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开以下信息:

(一)本单位章程;

(二)本单位依法设立、变更登记信息;

(三)本单位年度报告。

第八章 终止程序和剩余资产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经审批机关决定撤销;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因其他原因依法依规应当终止的。

第二十七条  本单位终止,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

第二十八条  举办单位同意本单位终止后,本单位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  清算工作结束,形成清算报告,报举办单位审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三十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进行处置。

第九章 章程修改

第三十一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三)决策机构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经2021年5月20日中共济宁市统计局党组表决通过。

第三十四条  法律、法规、规章对章程的制定、修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济宁市经济运行监测中心。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备案之日起生效。

 

2023年业务开展情况

济宁市经济运行监测中心在市统计局党组正确领导和省局相关处室帮助指导下,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部署要求,聚焦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坚持思想引导、夯实工作责任,扎实做好农业农村统计工作,坚持超前意识、创新意识,深入开展统计调查研究,加强统计分析与数据解读,有效有序抓好统计宣传,监测服务工作实现新提升。具体业务开展情况如下:

一、党的建设方面

市经济运行监测中心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定期举办济宁统计大讲堂、统计青年沙龙,提升党建业务融合的活力,选派优秀青年党员组队参加全省统计建模大赛,荣获三等奖。为更加深入地促进乡村振兴,选派两名干部驻村帮扶。2023年,市经济运行监测中心被推荐为济宁市“巾帼建功标兵岗”。

二、职责履行方面

(一)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1、严守制度标准,高质量完成农业农村统计工作。按照省统计局农村处的要求,以农业生产条件统计、农业产值统计、县域经济统计制度为标准,周密部署、压茬进行,高质量完成了农业生产条件统计、经济作物生产统计、设施农业生产统计、农业产值核算、规模户台账等2022年报和2023年季报半年报及年报、县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年报及乡村振兴专项调查工作。一是Sarp程序与联网直报并轨做好经济作物生产统计工作。自2022年年报起,农业报表全部由乡镇级联网直报,对统计人员的统计业务和计算机操作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为确保源头数据来源,保证联网直报数据质量,最大程度减少修改痕迹,济宁市局要求先报送Sarp程序数据,待汇总审核评估后再组织进行联网直报。二是狠抓数据质量评估做好农业生产统计。通过市评估县、县评估乡镇的方式,对全市的农药化肥、农用塑料薄膜及地膜数据进行横纵向深度评估,农业生产条件统计工作得到省处的高度评价。三是注重部门数据来源,做好县乡村卡统计工作。市县两级积极作为,通过部门座谈、部门发函等方式收集部门相关数据,规范县域统计数据的来源,提高了数据的衔接性和可比性。

2、加力监测工作,促进统计提质增效。主动加强与省局处室汇报请示,扎实开展城市年报、城市高质量发展补充指标等工作,围绕网络问卷、专题调研等工作,提升标杆、主动作为、争先创优。一是扎实开展城市年报工作。认真研讨并落实城市年报各项工作要求,统筹财政、工信、商务、住建等十余个部门进行数据整理收集汇总上报工作;对本年新补充的城市高质量发展补充指标工作,第一时间联合各部门集中研讨,对各类指标逐一分解、逐条细化,对85项指标、300余条数据确定主管单位、数据口径和报送时间,并形成经验材料上报省局,为全省、全国城市高质量发展工作贡献济宁力量。二是积极落实省局专题调研。主动融入全省运行分析大局,加强济宁专题热点解读,今年先后完成科技型企业融资、民营企业“喜”“忧”“盼”、外贸企业出口信用保险、中小微外贸企业融资、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等10余项专题调研,积极为全省高质量发展作出济宁贡献。

3、打造优质统计产品,提升数据服务温度。一是做好做优统计产品。紧跟形势动态、适时发布进度统计数据指标,每月定期发布《济宁经济社会监测月报》,及时回应各方需求和关切,高质量编印《统计手册》《统计公报》《统计发展报告》《统计年鉴》等拳头产品,参照省局模式实行电子年鉴服务,全面展现济宁经济社会新成就、新面貌。二是丰富产品层次。聚焦我市干部建设要求,积极对接市委组织部,打造全市干部教育统计经典读本,牵头组织专业力量,历时2周迅速形成《领导干部统计服务手册》,发放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有关部门主要领导2000册,力促领导干部既理解统计,又能应统尽统。三是聚力提升数据张力。靠前服务、主动作为,聚焦统计数据时效性,针对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对数据的需求特点,突出快与准,侧重于面上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反映。每月抢抓关键时间节点,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呈送国家、省、市月度、季度数据。针对各市直部门及社会各界数据需求,在理清来意、了解需求后,及时提供符合统计法律法规要求的统计数据。

4、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着力当好参谋助手。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发挥统计主观能动性,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方法,不断提升统计服务保障水平。一是高水平推进经济运行监测。把握数据生产关键节点,持续开展“日监测”,密切跟紧企业直报,梳理汇总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预警、靠上服务,努力推动统计数据全面真实反映好我市经济工作成效。二是高质量服务全市考核大局。围绕省对市高质量发展考核方案,统筹专业力量,对各类各级考核指标,逐一进行分析研判,详细指出各考核指标存在问题,提出具体可操作性意见建议,精准服务全市考核大局。三是高标准研判经济形势。每月围绕统计数据,调研、访谈企业具体情况等,组织各专业认真研判,形成高质量统计分析。四是高品质服务全市经济工作。牵头承办经济运行、重点工作、综合考核等有关材料起草工作,主动对接两办需求,配合做好市级层面重要会议筹备工作,完成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全市统计工作会议等有关会议文件、讲话起草工作,宣传统计工作、服务党政决策,今年以来牵头组织各类汇报材料100余篇。

5、推进调研培训落实,持续提升统计能力。一是扎实开展网络问卷调查。按照省局统一要求,每月选取330余家重点企业开展问卷调查,整理加工月度经济运行综合指数,选取重点、热点问题撰写专题调研报告,累计开展企业调查近3000余家,收集企业典型案例100余篇,梳理提报案例分析40余家,撰写全省指数运行分析10余篇,采用2次。二是谋划实施大调研活动。今年2月份,聚焦服务首季“开门红”,建议启动“大调研、大培训、大服务”专项行动,重点调研分析骨干企业、重点培训指导新增企业,推进统计超前发力、精准发力、有效发力,累计调研指导企业1200余家、开展培训60余场、覆盖人员2000余人,形成《“大调研、大培训、大服务”专项行动调研报告汇编》,为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三是深入一线持续开展企业访谈。统筹规划,根据各县区地理位置、产业特色等特点,开展企业访谈8次,通过走访调研、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当前企业运行状况,以及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和对未来发展预判。四是深入推进主题教育成果转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照统计现代化改革发展目标任务,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成果转换”活动,由局领导班子牵头、各科室专题调研,累计形成优秀调研报告8篇,完成省统计调研课题1篇。四是聚焦业务能力建设,开展农村统计人员全覆盖、业务知识难点全讲解、市县乡三级齐动员的立体式培训,努力打造横到底、纵到边的大培训格局,坚持把定期培训与定向培训相结合,着重做好自选动作,创新制作4个统计微课、编印村级统计报表填报指南,召开培训会议8次、利用线下及电话、微信、QQ等线上交流方式,制作查询模板和查询标记,针对统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做到及时交流、即时解决,以点带面促进全市农村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的全面提升。五是以核查促提升,严把源头数据质量。结合全市统计数据专项治理活动,制定《农村统计自查自纠方案》,组织县市区开展农村统计专项质量自查自纠工作,并赴任城、金乡、汶上、泗水、邹城、高新区等8个县市区进行数据质量核查。以统计局办公室文件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统计数据质量提升工作的通知》(济统办字〔2023〕10号),将核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理反馈以促整改,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县、乡、村三个层面的要求,要求强化数据审核、加大培训力度、建立通报机制、加大督察力度,市县乡村四级联动,严把源头数据质量。

6、持续用好宣传手段,全力做好统计宣传员。一是开展主题宣传。积极对接市委宣传部,会同市经普办召开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新闻发布会,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力促社会各界理解普查、支持普查。高标准办好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广泛宣传五经普工作。二是积极参与行风政风热线栏目。每年走进政风行风直播间,详细讲解社会大众关心的统计知识,如,GDP如何算出来、劳动工资如何计算、“四上”企业是什么、居民收入是多少等问题,较好普及统计知识,让社会大众了解统计、参与统计、支持统计,营造良好统计氛围。三是及时回复统计有关网络问政。为畅通政府与大众联系,开设网络问政专栏,主要负责统计方面有关提问,对于网友问题第一时间详细耐心回复,本年累计问政50次,办结率100%。四是夯实宣传阵地底线。对统计领域舆情苗头性问题,坚持防治并重、预防为主原则,持续完善舆情监测“探头”,及时梳理排查、建立台账、即知即改,联合部门广泛开展培训,力促各级各部门依法依规开展统计工作,突出基层重点,加强激励保障,确保源头稳定,今年未出现舆情底线问题。

(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

1、精准定位,做好信息咨询服务。严格按照市政府要求公开法人单位信息,及时编辑整理《统计手册》、《统计公报》、《统计发展报告》、《统计年鉴》中涉及部分内容,为市委、市政府,市直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提供及时准确的统计信息咨询信息。2023年累计向社会各界提供统计咨询、数据服务230余次。

2、加强培训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组织指导县市区做好全市综合统计、城市年报统计、农业统计、乡村振兴监测统计等工作。为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监测中心通过视频会议培训指导、编写审核公式、制定审核办法、开展农村基层基础检查等对数据加大审核评估,切实提高了数据质量;通过业务培训、在线指导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素质。监测中心工作得到省、市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高度认可,荣获省统计局综合统计工作综合奖和农村统计工作综合奖。

3、制度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健全内部管理和工作制度,监测中心持续执行工作日志制度,设置农业产值核算监测台账、农业统计工作质量台账和农业统计数据质量风险监测台账,通过工作方式的细化提高工作效率,扩大社会效益。

4、勇于担当、服务大局。克服工作量大人员少的困难,勇于担当,积极参与全省建模大赛、驻村帮扶等活动,服务大局,为济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统计力量。

5、分析服务水平更上新台阶。监测中心适应新形势,充分发挥统计优势与职能,为科学决策提供优质服务,全年累计形成日监测分析报告58篇。累计撰写各类统计分析、统计信息77篇,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20余次,为地方宏观调控、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日新月异、信息化程度的飞速发展,部分领域还存一些不足和短板,比如统计分析能力仍有待提升、统计服务电子化程度仍需推进、数据解读仍需推进。下步,监测中心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全面提升统计服务能力,持续强化统计分析水平,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完成各项工作,持续开拓创新,力争不断取得新突破。

1、建立统计分析写作机制。制发《加强统计分析研究工作的若干措施》,通过举办统计分析竞赛、统计分析沙龙、联合筹备课题等多种方式,提升统计干部分析能力。向先进地市学习,加强与高校合作,拓宽分析研究思路。对分析写作进展、批示采用情况进行通报,采取加减分办法,严格奖优罚劣。

2、优化升级统计电子服务平台。针对统计产品受众面广、发放频率高、领导普遍关注特点,积极创新、推陈出新,对统计综合信息平台进行优化升级,调整扩容服务内容,开展党政领导、部门、社会公众个性化服务,提升统计产品质量。同时探索打通电子服务渠道,使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大众能更及时、准确获取统计数据。

3、做好业务培训,不断夯实农村基层基础。制定培训计划、培训课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县、乡级农村统计人员进行培训;针对平台操作、业务工作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录制讲解小视频;通过微信、QQ群及时收集解答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提升农村统计业务水平。

4、常态化开展农村统计数据核查、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始终守牢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针对农村基层基础薄弱和农业统计上报方式变化等难点问题,一是加大数据审核评估频度和深度,及时在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二是继续做好农业产值核算和农业统计数据质量风险监测台账;三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增加抽样调查以佐证数据上报质量;四是制定农村基层基础核查方案、下发相关通知,组织县市区开展自查,适时开展“四不两直”核查工作,及时反馈核查情况,监督县市区开展整改纠错。

5、扎实完成省局布置的各项任务。紧扣省局工作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客观实际,配合制定任务完成时间表和计划表,高质量完成常规农村统计调查、重点企业调查问卷、运行分析、城市年报、专题调研等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提前谋划办好第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

6、落实好局领导交办各项工作。继续做好统计大讲堂,着力提升统计能力。积极对接市委考核办、“两办”等,做好综合考核、数据信息等相关工作的服务保障工作。按照省局要求做好五经普普查登记工作。

三、创新创优方面

一是积极推进农村统计联网直报村级试点工作。针对农村统计报表村级起报纸质填报与当前统计数据采集流程的信息化水平不相匹配的情况,市统计局通过深入调研,选取了鱼台县王鲁镇开展联网直报村级试点,从二季度开始试填蔬菜、瓜果省处情况、设施农业生产情况和茶叶、水果生产情况报表,从中发现程序、人员组织等方面的问题,以期实现农村统计数据的全部电子化采集,提高基层人员工作便捷性和有效性。

二是编辑《村级农业统计报表填报指南》。为提高农村统计源头数据质量,夯实农村统计工作基础,梳理村级需要上报的表种、上报时间、报表注意事项及主要指标解释,归纳整理成册,为村级统计人员准确理解指标,统全统实统优本村经济作物生产情况和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提供指导。

三是高效组织统计分析大赛。聚焦“打造优秀统计队伍”目标,通过以赛促学、以学促践的正向激励机制,成功举办济宁市首届统计分析大赛,并在全省统计分析大赛中取得团体和个人“双奖”佳绩。

 

2023年资产损益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本年度收入123.61万元,其中,财政收入123.61万元;本年度支出123.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9.18万元。我单位本年度净资产为3.27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0.29万元。

 

2023年实名制情况

郭延振  任超群  张蕊  乔惠  赵晓静  梁风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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