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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统计数据中心2023年度登记管理信息公开
信息发布时间:2024-3-19 信息来源:济宁市统计局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现将济宁市统计数据中心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如下:

 

法人单位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0800MB2858617J

单位名称:济宁市统计数据中心

住所:山东省济宁市圣贤路7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承担全市统计数据处理工作;承担统计信息相关资讯服务工作;承担全市统计信息数据库、网络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承担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法定代表人:徐冰

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开办资金:¥10万元

举办单位:济宁市统计局

 

事业单位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公益目标的实现,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是济宁市统计数据中心。

第三条  本单位类别是公益一类。

第四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圣贤路7号E0456。

第五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是财政拨款。

第六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是4万元。

第七条  本单位举办单位是济宁市统计局。

第八条  本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是济宁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第九条  本单位领导体制是行政领导人负责制。

第十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十一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承担全市统计数据处理工作;承担全市统计信息数据库、网络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

第十二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承担全市统计数据处理工作。

(二)承担统计信息相关资讯服务工作。

(三)承担全市统计信息数据库、网络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

(四)承担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 党的领导

第十三条  济宁市统计数据中心党支部要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本单位改革发展重大问题,支持行政主要领导人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要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推动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本单位党务工作由综合部(挂党群工作部牌子)负责组织实施,履行党建相关职责,所需经费从日常工作经费中列支。

第四章 举办单位

第十四条  举办单位享有下列权利:

(一)提出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二)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监督本单位运行;

(四)负责本单位工作人员招聘;

(五)审核章程草案及章程修改草案;

(六)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单位权利等。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  本单位的决策机构是中共济宁市统计局党组,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等。

第十六条  本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的产生方式为组织任命;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为举办单位任命。主要行政负责人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全面负责本单位业务工作;

(二)管理本单位的日常事务;

(三)负责本单位的人事、财务、资产等管理;

(四)主持开展工作;

(五)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义务有: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决策机构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

(三)按照事业单位职责范围和章程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六)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模范遵守财经纪律,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并加强对单位的财务管理;

(七)超越事业单位职权范围行使职权造成损害的,或者由于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承担相应责任;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条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本单位设置综合部(挂党群工作部牌子)、信息部、技术部等3个内设机构,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一)综合部(挂党群工作部牌子)。承担中心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相关管理服务工作;承办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等工作;承担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承担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参与政务大数据发展及经济社会发展数据资源管理体系的设计与建设。

(二)信息部。负责统计数据分析研究、数据应用推广、建模分析设计等数据开发应用工作;负责各类统计数据信息平台数据挖掘项目的方案设计和建设工作;负责统计网络系统的信息发布管理等工作;承担统计网络信息资讯服务工作;承担有关数据研发任务。

(三)技术部。负责各类统计数据信息平台项目的技术实施及运行管理;负责本单位数据存储管理、数据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管理、硬件设备管理等工作;负责统计信息化服务工作。

第六章 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八条  本单位的合法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十九条  本单位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二十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财务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配备、管理。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的人事管理、岗位管理、人员聘用、考核奖惩、社会保险、工资福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应当符合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后,变更新的法定代表人前应当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第七章 信息公开

第二十五条  本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开以下信息:

(一)本单位章程;

(二)本单位依法设立、变更登记信息;

(三)本单位年度报告。

第八章 终止程序和剩余资产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经审批机关决定撤销;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因其他原因依法依规应当终止的。

第二十七条  本单位终止,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

第二十八条  举办单位同意本单位终止后,本单位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  清算工作结束,形成清算报告,报举办单位审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三十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进行处置。

第九章 章程修改

第三十一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三)决策机构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经2021年5月20日中共济宁市统计局党组审议通过。

第三十四条  法律、法规、规章对章程的制定、修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济宁市统计数据中心。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备案之日起生效。

 

2023年业务开展情况

2023年以来,济宁市统计数据中心在市局党组正确领导下,围绕全局中心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服务高质量发展,积极履职尽责、落实网络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全面开展五经普各类数据处理工作。

一、服务高质量发展,突出政治引领,筑牢党建工作基石

数据中心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第一要务,牢记思想政治工作是其他一切工作的基本理念,一直将党的领导在统计数字化智能化工作中实现全覆盖。把组织力量、组织优势有效转化为发展动力、发展优势,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

1、坚持思想铸魂,坚定政治责任。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建工作的总遵循,自觉强化政治引领,突出政治担当,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与统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

2、筑牢理论武装,加强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深刻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要求中心的每位同志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与中心工作、重点任务结合起来,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到工作的各领域各环节。通过支部研讨和主题党日等方式,党员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将“学思想”作为第一位的任务和贯穿始终的主线,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3、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党员实践活动。坚持“理论+实践”,以理论指导实践、深化实践为基础,推动各项工作提升进步。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从专业领域深入查摆差距和问题,研究破解办法。2023年数据中心全体人员进行集中学习13次,专题研讨4次,积极开展党员过“政治生日”“重温入党誓词”活动,赴泗水党史纪念馆开展党性教育并积极参与植树活动,用实际行动添一片新绿,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组织人员参观党支部示范馆,号召全体人员参与“微心愿”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营造“人人都是党务干部、党务工作人人抓”的良好氛围,不断开创中心党建工作新局面。

二、发挥统计数据优势,提升数字化智能化统计建设

2023年,济宁统计数据中心迅速落实市委市政府及省局工作部署,围绕五经普各类数据处理工作、网络安全保障、数据信息共享开放、新媒体信息维护等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1、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今年以来,持续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按照市局确定的信息化建设任务,圆满完成“升规纳统监测平台”、“智慧统计-企业在线”和“宏观数据库”的运维工作,“智慧人普大数据分析平台”完成建设,通过专家验收。主动服务于经济普查工作。圆满完成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省级综合与专项试点中的信息化服务工作;指导全市完成五经普普查区划分和地图标绘工作;创新工作思路,全力支持五经普单位清查数据处理工作,根据济宁五经普工作实际,开发了“单位关联关系”、“部门数据融合”、“行业代码知识库”等相关应用,有效提高基层普查员、统计人员工作效率,提升清查数据质量,为五经普提供良好的技术保障;积极承担五经普数据采集系统在山东的地方测试任务,选定嘉祥县、汶上县八个乡镇为测试点,数据中心积极跟进做好配合和技术支持保障,全流程参与,提前锻炼了普查队伍。加大信息化投入,提高办公室自动化水平。为规范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利用信息化带来的便利,市局采购办公pad,逐步推进实现无纸化办公,局领导率先垂范,已实现党组和局办公会的无纸化,目前该项工作正稳步推进。

2、有效防范网络和信息安全风险。今年以来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全球经济形势不明,网络安全面临更加复杂严峻形势,数据中心在局党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局和市委网信办指示要求,制订安全规划,多措并举保障网络数据安全,为全市统计数据安全筑牢防线。一是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在严格落实以往各类规则制度的前提下,数据中心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济宁市统计局网络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济宁市统计系统虚拟专用网络管理实施细则》《济宁市统计局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和《济宁市统计局统计数据保存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使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更加规范,更加严谨。二是周密排查安全隐患。自年初以来,市局组织技术力量每月一次排查全市统计系统安全隐患,排查全市信息资产系统,特别是对外网提供服务的系统,督促关停无法保证安全的系统,对内外网络、统计数据、办公电脑、安全配置、应急方案等逐项摸排,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力量解决。根据省局和网信等部门下发的安全风险提醒,第一时间分析排查迅速解决,化解风险,堵塞安全漏洞。部署网络安全实时报警系统、网络入侵防御系统和日志审计系统等网络安全防护系统,实时跟踪全市统计网络内部网络流量,确保网络安全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按照安全规范,要求合作公司强化账号登录密级管理,提高密码强度,提升应急解决能力。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市局建立党组书记、局长双第一责任人制度,数据中心今年三次做党组网络安全专题汇报,发文部署县市区局开展安全自查检查工作,强调网络安全无小事,要求县市区局建立网络安全责任制,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全局、全市统计系统。加强值班勤务工作,节假日期间、两会期间、亚运会期间等重点安防时段,数据中心制定值班表建立假期值班制度,监控全市统计系统网络状态,按时完成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加强服务外包安全责任制,与服务外包方签订保密协议,服务外包技术人员均签订保密承诺书。强化数据内容隔离,上网统计数据专人负责,专人监控,做到责任到人、责任到机。四是开展网络安全攻防演练。针对当前严峻复杂网络安全形势,市局与网信、公安、大数据等部门协调配合,组织技术力量开展网络安全攻防演练,通过演练查找安全漏洞,发现化解安全隐患,有利提升安全防护水平。五是积极开展安全培训。网络安全责任在人,安全责任、安全意识、技术水平至关重要,今年以来,市局除参加国家局省局安全培训外,还组织县市区利用五经普试点会议开展网络安全培训,利用县市区自查开展技术培训,多次部署县市区强化网络安全纪律,做到守网有责,守网有力。六是加大安全设备投入。在安全设备投入方面,市局除了每年完成现有网络安全防护措施的维保工作外,还采购了信创版的网络防火墙和入侵防御系统,确保网络数据安全。

3、服务统计常规工作,保障全市统计平稳运行。维护一套表平台安全运行,保障各专业报表报送顺畅。一年来,数据中心根据国家、省统计局有关规定,严格完善账号权限审批制度,确保所有全部账号实名。数据中心积极做好服务保障,各科室计算机出现故障后能第一时间进行维护修理,调试软硬件,保障工作网络安全运行。同时积极推进国产化设备替代工作。

4、规范发放四上企业通信补贴。今年市局继续争取财政资金360万元,补助四上企业统计人员通信费用,数据中心完善制度,对接移动、联通等公司优化补贴方式,对7000多家企业完成补贴任务。及时维护网站更新自媒体信息,保障视频会议运行顺畅。

5、及时维护网站更新自媒体信息,保障视频会议运行顺畅。2023年及时维护统计信息网站,微信公众号更新信息400多篇。全年保障各种视频会议近150次,保障收看收听会议内容。

6、做好数据共享开放工作。做好数据共享开放工作,根据市大数据中心要求,积极对接省局共享开放目录,完善本地数据共享开放目录,认真做好数字政府建设统计部门承担工作。

7、讲大局支持四进工作。去年今年两年数据中心发扬大局意识,支持局四进工作,连续派出骨干力量开展四进工作,目前仍有一名同志已在外超期工作半年。

存在问题:一是技术力量薄弱。由于调动、四进等各种因素,数据中心技术人员缺乏,维护保障全局信息化设备及安全任务非常繁重。二是依然存在网络信息安全风险隐患。全市统计系统人员、设备众多,部分人员安全意识单薄,非法访问不安全网站事件时有发生。三是部分设备使用时间较长,出现老化问题,故障率上升,影响工作运行。

三、积极推进统计改革创新

数据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全局改革创新,从技术层面完成了“济宁市升规纳统监测平台”、“济宁市智慧统计企业在线平台”和“济宁市宏观数据库”的运维工作,“智慧人普大数据分析平台”通过专家验收。依托统计数据资源集聚和监测分析能力优势,创新提供定制化智能数据服务,有效发挥数据作用,做到问题情况早发现、早预警,为统计改革创新提供了可靠技术支持。

今年以来,市局继续推进统计改革创新工作,数据中心根据业务科室需要,积极探索相关应用,创新工作思路,全力支持五经普单位清查数据处理工作,根据济宁五经普工作实际,开发了“单位关联关系”、“部门数据融合”、“行业代码知识库”等相关应用,有效提高基层普查员、统计人员工作效率,提升清查数据质量,为五经普提供良好的技术保障;为提前锻炼普查队伍,积极承担五经普数据采集系统在山东的地方测试任务,选定嘉祥县、汶上县八个乡镇为测试点,数据中心积极跟进做好配合和技术支持保障,全流程参与,圆满完成国家局交给的测算任务。

 

2023年资产损益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本年度收入200.06万元,其中,财政收入200.06万元;本年度支出200.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92.71万元。我单位本年度净资产为3.19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0.27万元。

 

2023年实名制情况

主任:梁立

其他人员:焦丽   张新宇   吴鲁宁  高义侠   张强   郗芳   侯波  王琳  韩晶  杨鸿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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