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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信息发布时间:2015-4-29 信息来源:济宁统计信息网

 

广义的电子商务指使用各种电子手段从事的商务活动。这些电子手段包括从初级的电报、电话、广播、电视、传真到计算机、计算机网络(包括互联网)等。商务活动是指企业为实现生产经营目的而从事的各类有关资源、知识、信息交易等活动的总称。

统计上的电子商务是狭义的,指通过专门用于收发订单的计算机网络所完成的商品或服务的交易活动。商品或服务的订货必须基于网络,但款项支付以及商品或者服务的配送可以不基于网络。一项电子商务交易活动可以在企业、家庭、个人、政府和其他公共或私人组织之间进行,计算机网络目前限定为互联网。

济宁市近期出台了《加快推进全市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发展意见》,济宁将围绕百姓生活、生产活动,加快企业电商建设,打造新时代电商济宁。

一、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一)电子商务交易的企业增多,金额增大。全市6164家联网直报企业中,有电子商务交易的企业共344家,增长38.7%,占比5.6%,与去年基本持平。其中,有电子商务销售和采购的企业分别为299家、178家,同比增长42.4%、67.9%,占总企业数的比重分别为4.8%、2.9%,分别增长0.1、0.5个百分点。

全年实现电子商务销售额45.8亿元,同比增长19.6%。按销售对象分,大部分的企业的销售对象为企业、政府及其他公共机构。销售给企业(B2B)和销售给政府及其他公共机构(B2G)的金额共44.5亿元,占比97.3%,而销售给消费者(B2C)的金额为1.2亿元,占比仅为2.7%;从销售区域的数据看,电子商务销售越来越国家化,更多的企业企业选择开通国际贸易,使得自己的货物或服务销往大陆以外的区域,面向大陆以外区域的销售金额为15.0亿元,占比32.9%,比去年提高24.2个百分点。按销售方式来看,很少的企业通过自己的自营平台进行电商销售,销售额不足一亿元,占比仅为2.2%,比去年提高0.2个百分点。

2014年全市实现电子商务采购19.4亿元,增长19.1%。企业通过自营平台采购额不足五千万,占比2.2%,比去年降低4.7个百分点。与电子商务销售不同的是,企业大部分是从大陆以外进行采购。从大陆以外区域的采购额为13.4亿元,占比69.1%,比去年提高近31个百分点。

(二)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有所突破。2013年我市提供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企业未突破零,今年,全市共有4家企业提供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其中,工业企业1家,服务业企业3家,且均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类。

(三)电子商务行业分布不均。不论是企业个数,还是电商规模,工业都占有绝对优势。从有电子商务交易的企业个数来看,174家工业企业有电子商务交易,占总额的50.6%,批发零售业、服务业占比分别为21.5%、10.2%,其他行业均不足10%。有电子商务销售、采购的企业中,工业企业都超过一半,占比分别为51.5%、54.5%。从电子商务交易额度来看,工业更是一家独大,工业企业的销售额、采购额占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5.4%、94.3%。

(四)小型企业电子商务普及率较高,但规模较小。纵观全市企业,小型企业的电子商务普及情况最好,明显优于大型、中型企业。有电子商务交易的企业中,小型企业占了绝大数,个数占比为73.5%,大型、中型占比分别为4.4%、18.0%。全市4家提供第三方平台的企业均为小型企业。但小型企业电子商务规模较小,远低于大型企业。小型企业的电子商务销售额占比6.3%,而大型、中型占比分别为86.6%、6.6%。

二、济宁市电子商务仍有很大发展空间

(一)电子商务企业占有率偏低。虽然与去年相比,我市电子商务企业个数增长快速,但是电商企业的占比保持未变,且占比偏低,低于6%(5.6%)。企业中有电子商务的企业个数及金额增长较快,而部分企业则增长缓慢。

(二)电子商务平台发展依然缓慢。电子商务平台是电子商务赖以发展的基础,电子商务平台发展的快慢、好坏也成为衡量一个地区电子商务发展快慢的标尺。

虽然济宁市高度重视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近年来也取得一定成效,但全市电子商务平台发展依然不容乐观。全市有自营平台的企业仅14家,占有电子商务交易企业数的4.1%,占总企业数的比例较低,为0.2%;提供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企业,仅4家,占有电子商务交易企业数的比例仅为1.2%,占全部企业数的比重不足0.1%。

三、济宁市发展电子商务的着力点

(一)集中发展中小企业电子商务。从工业、商业、物流、文化等各个行业发展电子商务,力争2017年年底,全市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比率超过60%,中小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开展采购、销售等业务的比例超过60%,中小企业电子商务交易额占全市电子商务交易总额比例超过60%。

(二)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行业电子商务。 在发展农村特色产业、销售农产品方面,发挥电子商务优势,解决农村流通环节过多、商品质量控制薄弱等问题,推进电子商务进村;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园、网商园、孵化中心建设,形成一批电子商务品牌园区,鼓励有条件的大型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向行业电子商务平台转化,打响济宁品牌。

(三)发展电商产业聚集示范园区,塑造电商品牌企业。鼓励企业通过第三方电商平台或行业平台开展在线销售、采购等活动,引导企业自主或联合建设单品电商网站、网店,将专精特新工业产品和特色农副产品上网经销;引导企业构建服务类电商圈。在全市重点培育以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为主体的电商示范村、电商示范市场、电商产业聚集示范园区,形成一批市、县电商示范区和示范企业,带动全市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在三次产业各领域得以广泛应用。

(审稿:王敦广  撰稿:杨家宏  纪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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