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6日至6月1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0月1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市统计局党组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凝聚思想共识。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后,局党组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全局重要政治任务,坚定扛牢政治责任,通过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整改领导小组会议、全局干部会议等重要会议部署推动,切实强化全体同志接受市委巡察组监督的政治自觉,确保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并不断巩固提升。
(二)压实领导责任。第一时间成立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巡察整改工作,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协调、整改落实和检查督办等各项工作。在落实整改期间,局党组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建立问题台账,找准问题症结,实行销号管理。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工作主动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抓紧协调;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自身和分管领域各项整改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协助、责任科室狠抓落实,上下联动、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狠抓督导落实。按照“件件有人抓、事事有落实”的要求,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条明确整改内容、措施和分管领导、责任科室以及完成时限、目标要求。多次召开整改推进会,加强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检查和督办。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部署协调,通过建章立制、完善机制和转变作风等推动全面整改。
(四)务求整改实效。局党组在坚持立行立改的同时,特别注重从制度和管理上查找原因,深刻剖析巡察发现问题的根源,围绕授权、用权、治权等关键环节,及时将行之有效的做法转化为管长远、固根本的政策措施,切实堵塞漏洞,力争从源头上解决问题、补齐短板。根据工作实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组织“回头看”;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加快进度、紧盯不放,推动解决了一批制约统计事业健康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到位,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和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问题
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对党中央有关统计工作重要部署重视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局党组集体学习山东省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第一议题”制度》,推动学习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举办济宁市统计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读书班,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三是按照市委统一要求,研究制定《市统计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作为重点学习内容。
2.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主题教育,对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印发《济宁市开展统计造假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二是做好本系统自查自纠工作,印发《济宁市统计局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抓好贯彻落实。
3.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不严格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根据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适时对学习计划进行补充和调整,作出阶段性学习安排和专题学习计划。二是从完善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提升学习质量入手,不断规范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023年全年集中学习12次。三是加强学习考勤。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行考勤签到制度,原则上不得请假。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体学习的,须履行请假程序,并及时补课。
4.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印发《关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实施方案》,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二是深化党史宣传教育,局党组书记带队到枣矿集团开放式党性教育基地、党史教育基地、廉洁教育基地、党员党性体检中心开展党性教育和廉洁教育活动。
5.为党委政府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研究制定《加强统计分析研究工作的若干措施(试行)》,聚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明确职责任务,实行加减分考核,严格结果运用,建立有效监测分析机制。二是加大专题分析力度,结合贯彻落实主题教育要求,领导干部率先垂范,纵深开展调查研究,2023年10月份以来形成多篇高质量发展研究、文旅深度融合、现代服务业发展等专题研究分析,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三是每季开展统计分析、研究报告和信息写作评比,量化评选统计分析标兵和统计信息标兵。
6.在建设最优营商环境上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履行职责,做好“包容普惠创新”工作,定期参加营商环境工作例会。二是积极参加联席会议和组织业务培训,2023年10月,联合相关部门赴市教育局、市文旅局开展培训。三是积极主动向“包容普惠创新”专班提供统计月报、分析汇编等统计资料。
7.纳统企业帮扶机制不完善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精准服务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二是强化纳统流程。编印《升规纳统工作指导手册》,精准指导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企业等掌握升规纳统流程,提高升规纳统效率。三是强化培训指导。联合各部门开展纳统培育业务培训,邀请注册会计师等业务专家授课,提升专业能力。四是强化预警监测,定期梳理全年不达标、经营不善、关停等单位名单,提前分析全年拟退出单位,反馈部门加大培育指导力度。
8.纳统工作与其他部门的协作沟通不够紧密的问题整改情况:
依托全市升规纳统领导小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召开部门升规纳统联席会议,分县市区、分行业分析升规纳统短板弱项,研讨发力点和攻坚方向。
9.局党组落实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有欠缺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济宁实际,联合市纪委、市委巡察办、国家统计局济宁调查队下发《关于建立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与统计监督协同机制的意见(试行)》。二是结合济宁实际印发《济宁市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办法》。三是根据《关于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办法》,每季度上报《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纪实台账》。
10.在加强基层统计人员力量方面还存在短板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县级人才保障不强”的问题,2023年5月,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向市委作了《关于县(市、区)统计人员配备情况的汇报》。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动态更新统计执法人员库,认真组织我市符合条件人员进行专题培训,2023年3人通过执法考试,目前全市统计系统共有30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2024年将持续加强培训力度,鼓励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执法考试,扩充统计执法队伍力量,提升统计执法水平。
11.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持续抓牢“关键少数”,推进统计法进党校。2023年9月,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在2023年全市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培训班作统计工作专题辅导。二是向各级党政领导发放《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警示案例汇编》《领导干部统计服务手册》2000余册,以案释法、以案示警,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树牢依法统计意识。三是多措并举推动统计普法。举办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市领导出席并致辞,提升群众知晓率;联合国家统计局济宁调查队参加济宁广播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就市民关注的问题与主持人和广大听众、网友进行互动交流;开展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及部分媒体、企业代表参加《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恳谈会,向市民发放《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督察规定》等统计宣传手册200余册、宣传彩页300余份,全面展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成果。
12.在统计服务社会、满足群众需求上跟进不及时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用好新媒体平台。“数据济宁”微信公众号开办统计知识专栏,推进答疑解惑前置,及时普及统计知识,回应社会公众需求。二是建立即时即办机制。对网络问政、政府公开等网站信息咨询,明确专人负责,能够当天处理的坚持事不过夜,对涉及多个专业、跨多年度的相对复杂信息咨询,力争办理时间不超过三天,最多不超过1周。
13.统计数据抽样审核还存在空白点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重点指标数据质量核查工作方案》,推进专项治理往深里抓、往实里抓,力争全年全覆盖。二是持续加大统计造假防治力度,实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个性问题当场解决,共性问题举一反三进行全行业指导,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到位。
14.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不够,执法未形成震慑效应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内部监督机制,研究制定《全市统计督导指导方案》,设立2个统计督导组、8个业务组、1个督促落实组,围绕统计基础建设、统计队伍管理、数据质量提升、企业升规纳统、统计业务培训、专项治理行动等6项内容,对县、乡、企开展巡回检查指导。二是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落实执法公示责任,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及时通过公示、政务公开平台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
15.执法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整理规范2019年以来统计执法检查卷宗6卷。二是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提升统计监督有效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
16.在加强对本单位统战工作的领导上用力不足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二是召开统战工作部署会议,听取党外干部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本局统战工作,明确分管局领导、牵头科室,积极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形成做好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强大合力。三是切实发挥市统计局党外干部聪明才智,为市委市政府提出真知灼见。参与撰写的《关于加快山东省光伏产业集群发展的调研报告》被九三学社山东省委作为集体提案,被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采纳。提案《将千万资源变千亿产值“点绿成金”整合济宁碳汇资源》,作为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发言材料,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
17.落实党管保密政治责任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整改情况:
目前已建立完善《济宁市统计局保密工作规定》《济宁市统计局工作秘密管理制度(试行)》《中共济宁市统计局党组数据安全责任制规定》《中共济宁市统计局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2023年以来,局党组会议安排部署保密工作2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保密文件1次,2023年11月,局党组会研究通过《济宁市统计局关于十四届市委第三轮巡察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方面有关问题的整改方案》,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监督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局保密工作能力始终能够适应形势和任务发展需要。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问题
18.局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认识不足,落实不力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及时修订完善《中共济宁市统计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认真传达学习贯彻市委、市纪委监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常态化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深刻查摆突出问题、剖析问题根源。二是认真执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局班子成员对照检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推动解决。三是常态化开展机关作风纪律整顿,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加强警示教育。
19.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局党组牢固树立规矩纪律意识,模范带头,从严要求,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规章制度,狠抓账务内控制度执行,切实提高账务管理水平。二是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办法,增设“经费支出自发票开具之日起2个月内予以报销”,同时对2018年以来财务报销原始凭证开展自查自纠。三是加强财务人员对财会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四是完善制定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监督管理。五是完善财务工作流程,规范财务手续,列支票据必须有经手人、财务负责人、领导人签字,各项开支有依据、有明细。六是加强原始票据审核。对列支的原始票据发现不规范的坚决不入账、手续不全的坚决不入账、不合理的坚决不入账,确保合理合规。
(三)关于党组织保障作用发挥不够,党建工作不够扎实方面问题
20.党组会议未按规定召开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坚持每月至少召开1次局党组会议,2023年共召开党组会议24次,传达上级会议精神,研究“三重一大”工作。二是严格执行《中共济宁市统计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议事办法》,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规范各类会议议题申报、参会人员范围、规范程序、会议纪律、会议纪要、记录等相关工作。
21.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谨的问题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党管干部原则,保证党对选人用人工作的领导权,严格执行党组议事程序,主要负责同志末位发言,除局党组成员以外的人员不参与表决。
22.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党组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听取工作汇报,对党建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下步工作打算进行再研究、再部署,确保党建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制定党建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压实工作责任。
23.专职党建工作人员配备不达标的问题整改情况:
已调配1名二级主任科员到机关党委工作,目前已配备3名专职党建工作人员。
24.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高标准、严要求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打牢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思想基础。一对一、面对面开展谈心谈话,努力把问题谈开、把思想谈通、把意见谈实、把改进方向谈明白,消除隔阂、加深了解、增进信任。坚持问题导向,逐项对照梳理查摆问题。二是加强自身督导,提高会议质量。邀请市委主题教育督导组到会指导,市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列席会议。
25.党建工作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增设党务公开栏,及时更新党员活动栏目和学习园地栏目相关信息。二是印发《关于召开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并结合工作分工和基层联系点工作,至少列席指导1个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26.人员混岗使用严重的问题整改情况:
研究制定《中共济宁市统计局党组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下一步结合干部队伍调整逐步整改落实。
27.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维护不及时的问题整改情况:
目前实名制系统人员与实际在编人员人数一致。
(四)关于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方面问题
28.巡察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责任领导及整改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做好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推进问题整改落到实处。
29.审计发现问题边改边犯的问题整改情况:
修订完善《济宁市统计局经费预算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项目经费预算相关管理办法,合理编制预算,细化预算编制科目,严格预算执行,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局党组将持续抓好班子队伍,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深化拓展巡察整改工作成果,以整改实效推动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长期坚持、持续推进的,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二)持续拓展整改成果。坚持问题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做到“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结合。在整改工作中总结经验、建章立制,把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固化、有效转化,推动全局各项工作上新台阶。
(三)持续强化班子建设。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讲规矩守纪律意识,进一步强化党性锤炼、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提高工作能力,努力打造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纪律过硬、履职过硬的领导班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7-2967649;电子邮箱:tjjrsk@ji.shandong.cn。
中共济宁市统计局党组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