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现将济宁市经济运行监测中心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如下:
法人单位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0800MB2858609P
单位名称:济宁市经济运行监测中心
住所:山东省济宁市圣贤路7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承担经济运行监测工作,参与分析研究全市经济运行和新旧动能转换进展情况;参与收集、整理和提供全市经济社会综合性数据信息;承担全市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年报事务工作;承担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法定代表人:张乃智
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开办资金:¥10万元
举办单位:济宁市统计局
事业单位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公益目标的实现,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是济宁市经济运行监测中心。
第三条 本单位类别是公益一类。
第四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圣贤路7号E0439。
第五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是财政拨款。
第六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是4万元。
第七条 本单位举办单位是济宁市统计局。
第八条 本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是济宁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第九条 本单位领导体制是行政领导人负责制。
第十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十一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承担经济运行监测工作,参与分析研究全市经济运行和新旧动能转换进展情况。
第十二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承担经济运行监测工作,参与分析研究全市经济运行和新旧动能转换进展情况。
(二)参与收集、整理和提供全市经济社会综合性数据信息。
(三)承担全市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年报事务工作。
(四)承担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 党的领导
第十三条 济宁市经济运行监测中心党支部要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本单位改革发展重大问题,支持行政主要领导人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要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推动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本单位党务工作由综合部(挂党群工作部牌子)负责组织实施,履行党建相关职责,所需经费从日常工作经费中列支。
第四章 举办单位
第十四条 举办单位享有下列权利:
(一)提出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二)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监督本单位运行;
(四)负责本单位工作人员招聘;
(五)审核章程草案及章程修改草案;
(六)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单位权利等。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 本单位的决策机构是中共济宁市统计局党组,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等。
第十六条 本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的产生方式为组织任命;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为举办单位任命。主要行政负责人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全面负责本单位业务工作;
(二)管理本单位的日常事务;
(三)负责本单位的人事、财务、资产等管理;
(四)主持开展工作;
(五)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义务有: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决策机构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
(三)按照事业单位职责范围和章程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六)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模范遵守财经纪律,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并加强对单位的财务管理;
(七)超越事业单位职权范围行使职权造成损害的,或者由于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承担相应责任;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条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本单位设置综合部(挂党群工作部牌子)、数据服务部、动能监测部等3个内设机构,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一)综合部(挂党群工作部牌子)。承担中心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相关管理服务工作;承办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等工作;承担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承担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参与收集、整理、提供全市经济社会综合性数据信息。
(二)数据服务部。管理各类统计数据和资料;参与处理、分析数据信息并向社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配合做好数据信息发布和新闻宣传工作;承担全市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年报事务工作。
(三)动能监测部。承担经济运行监测工作,参与分析研究全市经济运行和新旧动能转换进展情况;参与省对市、市对县重点工作及重要指标的进程监测和成果分析。
第六章 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八条 本单位的合法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十九条 本单位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二十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财务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配备、管理。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的人事管理、岗位管理、人员聘用、考核奖惩、社会保险、工资福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应当符合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后,变更新的法定代表人前应当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第七章 信息公开
第二十五条 本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开以下信息:
(一)本单位章程;
(二)本单位依法设立、变更登记信息;
(三)本单位年度报告。
第八章 终止程序和剩余资产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经审批机关决定撤销;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因其他原因依法依规应当终止的。
第二十七条 本单位终止,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
第二十八条 举办单位同意本单位终止后,本单位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 清算工作结束,形成清算报告,报举办单位审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三十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进行处置。
第九章 章程修改
第三十一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三)决策机构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经2021年5月20日中共济宁市统计局党组表决通过。
第三十四条 法律、法规、规章对章程的制定、修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济宁市经济运行监测中心。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备案之日起生效。
2025年业务开展情况
2025年以来,在局党组正确领导和省局精心指导下,济宁市经济运行监测中心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系列会议精神,以党建为统领,以业务为核心,以创新为动力,统筹推进常规工作提质、重点任务突破、服务效能升级,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统计保障。截至目前,累计形成各类分析信息120余篇,50余篇获省市网站刊发或市政府信息采纳,20余篇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多项工作得到省局通报表扬。
一、筑牢发展根基,推动支部建设全面过硬
始终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统计”为目标,持续深化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同频共振。
(一)深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建立“第一议题+专题研讨+实践研学”三位一体学习机制,全年组织支部党员大会8次、支部委员会16次、专题学习研讨12次,上党课6次,实现理论学习全覆盖、常态化。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乡村振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组织党员干部赴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实地研学2次,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持续深化党纪学习教育,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统计法》等纳入必学内容,召开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2期,通报统计系统反面典型案例4起,开展“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专题讨论3次,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切实把纪律规矩转化为履职尽责的行动自觉。
(二)强化组织建设,夯实战斗堡垒。严格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持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范“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全年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8场,为党员过“政治生日”12人次,党员参与率达100%。健全党员培养管理体系,注重在业务骨干、青年干部中发展党员,2025年发展预备党员2名,为党组织注入新鲜活力。
(三)推动党建融合,赋能统计实践。创新“党建+”工作模式,推动党建与统计业务、驻村帮扶、服务发展深度融合。开展“党建+业务攻坚”行动,围绕四农普筹备、数据质量提升、统计分析研究等重点任务,成立党员攻坚小组,党员干部带头加班加点、破解难题,确保各项任务高效推进。
(四)涵养清廉文化,坚守纪律底线。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4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2次,开展廉政谈话30余人次,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精简会议文件,优化工作流程,切实为基层减负。建立统计数据质量责任追究机制,对虚报、瞒报、篡改数据等行为“零容忍”,全年开展廉政风险排查3次,整改风险隐患8项,营造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五)守牢意识形态,凝聚发展合力。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支部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4次。加强统计宣传阵地管理,规范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内容发布,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年未出现重大舆情问题。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志愿服务、文明创建等活动20余次,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成效转化为推动统计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狠抓任务落实,推动统计工作提质增效
围绕统计主责主业,聚焦重点任务、破解难点问题、夯实基层基础,全方位提升统计工作质量和服务效能,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高质量完成常规统计调查任务。始终把常规统计调查作为核心工作,构建“制度规范+部门协同+质量管控”工作体系,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一是严格落实报表制度,全面执行农林牧渔业统计报表、农业产值综合统计报表、乡村振兴统计监测一套表三大制度,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压茬推进农业生产条件、经济作物、设施农业等统计工作及农业产值核算,累计完成各类报表填报2000余张,数据上报及时率、完整率均达100%。二是强化数据审核评估,建立“趋势校验+逻辑审核+极值筛查”三级审核机制,重点对增速异常、价格异动的指标及县市区开展专项评估,全年开展指标异常核查,数据问题整改,确保数据真实反映农业经济运行态势。三是深化部门协同联动,针对农业统计基础数据多源特性,与畜牧中心、渔业发展中心、调查队等部门建立常态化数据共享机制,定期召开协调会议解读统计数据、统一指标口径,全年联合开展数据共享10余次,召开面对面联合分析会3次,成功构建“大农业统计”工作格局。同时,统筹推进工业、投资、消费等领域常规统计,配合做好GDP统一核算基础指标监测,为全市经济运行分析提供全面数据支撑。
(二)全方位强化统计业务培训。聚焦基层统计人员能力短板,创新培训模式、拓宽覆盖范围,构建精准化、多元化培训体系,实现业务培训“三个全覆盖”。一是培训人员全覆盖,针对县市区、乡镇(街道)及村级农业统计人员开展分层分类轮训,重点面向新入职、新提拔、新调整的“三新”人员,累计培训500余人次,实现全市所有涉农乡镇(街道)全覆盖。二是培训内容全覆盖,围绕三大报表制度,详细拆解农林牧渔业产值核算方法、乡村振兴监测指标解读、设施农业数据采集等重点难点,结合典型案例讲解“复种指数”计算偏差、“新型经营主体”界定模糊等易错点、混淆点及调整点,联合国调队编印《诚信诚实依法统计农业重点知识笔记本》200册发放至基层,方便人员随时学习。三是培训方式全覆盖,采用“线上+线下”融合模式,借助腾讯视频、统计专线平台开展线上培训6场,组织业务骨干深入基层开展面对面培训5场,邀请高校专家、一线能手授课4次,实现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有机结合。此外,牵头编制《统计指标“一口清”》系列读本7册,涵盖GDP统一核算、企业升规纳统、工业统计等重点领域,成为各级领导和经济主管部门学习统计知识的必备资料,获广泛赞誉。
(三)深层次推进数据质量提升。以数据质量“生命线”为抓手,从制度、流程、技术三方面发力,全面夯实数据质量根基。一是健全数据质量管理机制,参照省局《山东省统计数据质量管控体系(2024修订稿)》,结合全市农业实际制定《济宁市农业农村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明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数据采集、审核、报表管理等全流程规范,建立统计资料管理制度,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二是强化日常动态管控,建立“即报即审+定期抽查+季度复盘”工作机制,在常规报表填报期间,每日通过直报平台开展关联匹配核查,重点校验“播种面积与产量”“产出量与上年量” 等关联指标;随机抽取6个县市区、18个乡镇开展实地核查,核对原始台账与系统数据,基层数据差错率同比下降30%,上报数据质量明显提升。三是提升技术支撑能力,成立统计云业务研究小组,定期开展业务交流讨论,自主研发农业统计数据逻辑审核模板3套,实现数据异常自动预警功能,工作效率明显提升。
(四)高水平开展分析调研服务。立足统计“参谋助手”职能,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难点,深化分析研究,提升服务精准度和实效性。一是做好常规分析研判,依托常规调查数据,每季度梳理农业生产趋势性、苗头性问题,形成4期《农业经济运行分析》;定期开展专题分析,聚焦食用菌产业发展、春季大风及干旱等不利天气影响、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富民产业等主题,提出可操作建议,累计撰写常规调研报告10余篇。二是紧盯热点精准发声,围绕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新质生产力发展等热点,开展深度分析,撰写的《济宁市新质生产力赋能农业高质量发展调研报告》入选2025年济宁市政府课题,获市委常委、副市长刘东波批示;探索利用五经普单位名录数据建立农林牧渔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名录库研究,入选五经普省级课题。三是强化决策服务保障,建立“日监测+周调度+月分析+季研判”工作机制,累计形成日监测报告60余篇、截网报告10篇、数据快报12篇,每月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 “两办”等部门报送经济运行统计分析,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五)扎实推进重点领域统计监测。主动对接国家、省重大战略,高质量完成重点领域统计监测任务,全力服务发展大局。一是扎实开展城市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认真学习监测制度,准确把握指标口径和内涵,积极对接工信、科技、商务、市场监管等20余个部门,高效收集整理审核200 余项监测指标数据,为全省监测报告提供济宁典型案例,工作成效得到省局认可。二是高效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赴滨州参加黄河战略专题研讨会,对接自然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保护局等10多个市直部门,收集涉黄四县市2019年—2025年近200项指标的年度数据并反馈县市区,高质量撰写全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报告,指导县市完成县级监测报告撰写,全力服务国家黄河战略。三是做好乡村振兴统计监测,围绕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五大维度,细化监测指标体系,定期开展数据采集、审核、分析,形成《乡村振兴统计监测报告》4期,为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数据支撑。
(六)高标准筹备推进四农普工作。将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四农普)作为全年重点任务,坚持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为正式普查奠定坚实基础。一是扎实开展前期准备,按照国家、省局要求,围绕普查对象、调查方法等核心内容开展调研,形成《济宁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获省局高度评价;广泛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下发《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成立市四农普领导小组,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媒体解读和图文解读,营造良好氛围。二是高质量完成国家专项试点,牵头组织嘉祥县(含济宁经济开发区)开展国家四农普专项试点,构建“市县专班+三级包干+部门联动”工作体系,争取市级财政资金50万元、嘉祥县配套20万元,保障“两员”补贴、设备购置等需求;选聘62名普查员,开展培训20余场;创新采用“行政记录+历史数据+第三方数据”三位一体数据整合模式,生成清查底册7863条;优化入户登记流程,推行错峰入户,累计完成4392家农户、499家农业经营单位登记,数据采集完成率100%,为国家优化普查方案提供“济宁案例”。三是持续推进筹备工作,积极筹建四农普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四农普经费预算,开展普查区域划分、地图绘制等前期工作,加强“两员”储备和培训,为正式普查顺利开展提供全方位保障。
(七)多维度开展统计宣传工作。坚持“主动发声、正面引导”,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全面提升统计工作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一是成功承办全省第16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省、市、县三级联动,采取“进企业、下田间、送服务”新形式,与企业经营者、农民、种粮大户面对面交流,展现新时代统计调查工作改革创新、服务为民的精神风貌;定制《统计小知识》“服务笔记本”等资料,实现进企服务扩面提效。二是优化统计产品宣传,每月定期发布《济宁经济社会监测月报》,高质量编印《统计手册》《统计公报》《统计发展报告》《统计年鉴》等拳头产品,完善电子年鉴服务,及时在市政府网站、市局外网更新主要经济指标、统计月报和统计分析,满足公众数据需求。三是强化社会咨询服务,累计向社会各界提供统计咨询、数据服务200余次,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要求提供数据,确保服务规范高效;参加市政府门户网“在线访谈”和“政风行风热线”活动2次,宣传统计职能、讲解统计业务、分析经济运行情况,营造良好统计氛围。
三、打造工作亮点,推动重点工作提质增效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关键领域、核心环节,大胆探索创新,打造一批有影响力、可复制推广的工作亮点,推动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智能化统计平台建设实现新突破。立足数字化转型趋势,深化统计技术赋能,推动统计工作智能化、高效化发展。一是优化统计云平台应用,升级农业统计数据逻辑校验模板,新增“异常数据溯源”“部门数据比对”等功能模块,实现数据问题快速定位、精准整改,工作效率提升40%以上;打通专业数据壁垒,整合农林牧渔、工业、投资、消费等领域数据资源,构建“一站式”统计数据服务平台,实现“一键生成”定制化数据需求,较好满足各方数据信息需求。二是推进统计资料电子化,完成市县两级历年统计年鉴PDF版和EXCEL版整理归档,累计电子化统计资料500余册、25万余页,制定《济宁市统计资料电子化管理办法》,实现统计资料数字化存储、便捷化查询,为统计研究、决策服务提供有力支撑。
(二)四农普试点工作模式创新成效显著。以国家四农普专项试点为契机,大胆探索创新,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一是创新数据整合模式,采用“行政记录+历史数据+第三方数据”三位一体整合方式,整合公安户籍、自然资源土地确权、市场监管经营主体注册等部门数据,生成高质量清查底册,有效解决普查对象“找不准、摸不全” 问题,清查底册准确率达98%以上。二是强化队伍保障模式,构建“市县专班+三级包干+部门联动”工作体系,选聘村两委成员、农业技术骨干担任普查员,发挥其熟悉村情、懂农业的优势;建立“分层培训+场景化演练”机制,开展培训20余场,重点演练老年农户沟通、信号弱区数据暂存等场景,不断提升普查员业务熟练度,为正式普查提供了坚实的队伍保障。
(三)统计服务产品提质升级亮点纷呈。聚焦服务精准化、实效化,持续优化统计产品供给,打造一批高品质统计服务品牌。一是改版升级统计月报,紧贴领导决策需求和社会公众关切,大幅度调整内容结构,增加重点产业、新兴领域数据解读,新增“指标同比环比对比”“趋势图表分析” 等模块,提升产品实用性和可读性,成为各级领导掌握经济动态的重要参考。二是打造定制化服务产品,针对“工业头号”工程、15条标志性产业链等重点工作,建立专项统计监测机制,为相关部门提供“季度数据+深度分析+对策建议” 定制化服务,全年提供定制化报告15份,有效支撑重点工作推进;针对社会公众关注的GDP、城镇就业、居民收入等热点数据,制作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通过微信公众号、官网平台发布,累计阅读量超10万人次。
(四)统计科研与分析能力实现新跃升。坚持“科研促业务、分析提效能”,深化统计科研创新,提升分析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多项成果获省级以上认可。一是课题研究成果丰硕,全年申报省级课题3项、市级课题2项,其中《济宁市新质生产力赋能农业高质量发展调研报告》入选济宁市政府课题并获领导批示,《山东省民营经济现状研究》入选山东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二是分析研究深度提升,围绕粮食安全、乡村振兴、新质生产力等重点领域,开展全链条、多角度分析,建立粮食预产模型,提前预判产量和供需变化;聚焦新型经营主体带动效应、农村电商发展、农文旅融合等专题,提出针对性强、可操作的对策建议,为农业政策制定提供重要依据。
2026年,济宁经济运行监测中心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强化党建引领,聚焦主责主业,深化改革创新,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全力推动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济宁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2025年资产损益情况
2025年度,我单位本年度收入161.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26万元;本年度支出161.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56.35万元。我单位本年度净资产为10.19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7.21万元。
2025年实名制情况
张强 任超群 张蕊 黄来平 乔惠 赵晓静 梁风菊 王晓帆